河南,16岁女孩在家上厕所时,不慎摔倒,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悲痛之余,想到学校曾

在下雒无畏 2026-04-01 11:10:32

河南,16岁女孩在家上厕所时,不慎摔倒,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悲痛之余,想到学校曾为女孩买过一份15万元的意外保险,遂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结果保险公司认为女孩是突发疾病导致晕倒后猝死,拒绝理赔,女孩家属多次与保险公司理论未果,无奈与保险公司对簿公堂,法院判了!   去年七月,河南许昌,16岁的小花像往常一样去卫生间,没曾想被门口的挡水石绊了个正着,重重摔在地上,连一声呼救都没来得及发出,就没了意识。   家里人当时正在隔壁房间忙活,听到一声沉闷的摔倒声,赶紧跑过去,一开门就看到小花躺在地上,脸色惨白,不管怎么叫都没有回应,一家人瞬间就乱了阵脚。   有人慌着找手机打120,有人守在小花身边不敢动,急救电话拨通后,大家就盼着救护车能快点来,能多给孩子留一点希望。   救护车很快就到了,急救人员当场给小花做了紧急处理,随后一路加急送往医院,可即便医生拼尽全力,连着做了近一个小时的心肺复苏、气管插管,还是没能留住这个年轻的生命。   医院最终出具的死亡证明上,清清楚楚写着死亡原因是摔倒、呼吸心跳骤停,可谁也没想到,这份明确的证明,后来却成了家属和保险公司拉扯的焦点。   小花走后,一家人沉浸在悲痛里,好几天都缓不过劲,直到整理她的书包和遗物时,才猛然想起,学校之前给所有学生都买过意外险,意外身故的保额是15万。   家属想着,这笔钱就算换不回孩子,也能帮家里减轻一点负担,也算给孩子一个交代,于是赶紧整理好死亡证明、小花平时的体检报告,还有警方出具的排除刑事案件的证明,一并送到了保险公司。   本以为证据齐全,理赔会很顺利,可保险公司的答复,直接给了这家人泼了一盆冷水,明确说不赔,理由还特别牵强。   保险公司的人说,小花才16岁,平时身体又好,单纯摔一跤根本不可能致命,他们怀疑小花是先突发疾病晕倒,然后才摔倒的,属于猝死,不算意外,不在理赔范围里。   不仅如此,保险公司还开始故意刁难,一开始让家属找公安机关开证明,证明小花的死和刑事案件没关系,家属跑前跑后办好证明送过去,他们又改口要尸检报告,说只有尸检才能确认真正的死亡原因。   可那时候,小花已经按照当地习俗安葬了,别说家属无法接受开棺尸检,就算愿意,也不符合当地的风俗,这分明就是保险公司故意找借口,想着家属悲痛之下不愿较真,最后不了了之。   家属被气得不行,多次找保险公司理论,可对方始终态度强硬,一口咬定就是不赔,没办法,家属只能拿起法律武器,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一审法院受理后,没偏听偏信任何一方,而是仔细核查了所有证据,包括医院的病历、120接警记录、警方的证明,还有双方的通话录音。   法院明确表示,家属已经拿出了足够的证据,证明小花是意外摔倒导致的死亡,完成了自己该做的举证义务,而保险公司说小花是猝死、是因病死亡,却没有任何有力的证据支撑,也没法排除摔倒是导致小花死亡的原因。   所以一审法院直接判决,保险公司必须按照保险合同,赔偿小花家属15万余元。   可保险公司不服气,又提起了上诉,还列出了一堆理由,说120记录里有“晕倒”“猝死”的字眼,说小花身上没有外伤,还指责家属拒绝尸检,导致死亡原因存疑,应该由家属承担责任。   二审法院审理后,还是维持了原判,而且明确反驳了保险公司的所有理由。   法院特意强调,猝死不等于疾病死亡,很多时候猝死也有意外诱因,不能仅凭几个字眼就下定论,而且医院也没认定小花是因病死亡,和小花平时的体检情况也对得上。   至于尸检,法院说,小花已经安葬,家属没有故意隐瞒什么,也没有拒绝配合理赔,不能把无法尸检的责任推给家属,应该结合现有证据来判断。   最后,小花的家属终于拿到了这笔赔偿款,虽然这笔钱换不回孩子,但至少让这家人感受到了一点公道。   这事传开后,不少人都在讨论,有人说保险公司太过分,卖保险时说得天花乱坠,真出事了就百般刁难,也有人说保险公司审核严格是应该的,也是为了防止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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