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男子看到两只狗在路边打架,他好心上前拉开它们,不料,两只狗受到刺激,将

茂彦学法 2026-03-31 22:20:36

湖北武汉,男子看到两只狗在路边打架,他好心上前拉开它们,不料,两只狗受到刺激,将男子又抓又咬,伤口达到二级暴露,男子被送到医院打狂犬疫苗,他想不明白明明自己好心,狗为什么对他这样,而医生的一番话,男子当场傻眼。 事发当天,男子途经一处居民区小巷,远远听见犬吠声不断。 男子好奇走近一看,发现两只流浪狗正扭打在一起,互相撕咬、狂吠不止,场面混乱。 他见它们打得凶狠,担心两败俱伤,便没有多想,快步上前伸手试图将它们分开。 可他刚靠近,原本互相攻击的两只狗突然同时转向,对着他又抓又咬。 男子猝不及防,手臂、腿部、背部均被咬伤,鲜血瞬间渗出,疼得他连连后退、大喊不止。 路过的市民见状,立即上前帮忙驱赶,才将两只流浪狗吓走。 此时男子浑身是伤,衣服被抓破,伤口深浅不一,他强忍疼痛,在路人陪同下前往医院动物致伤门诊。 经检查,其伤口符合二级暴露标准,部分创面较深,存在感染风险。 医护人员立刻对伤口进行彻底冲洗消毒,并为他注射狂犬疫苗和免疫球蛋白,治疗费用共计数千元。 躺在病床上,男子越想越不解:我是来劝架的,又没伤害它们,为什么要咬我? 接诊医生表示:狗狗在打斗时处于极度应激状态,攻击性极强,人类贸然介入,在它们眼中并非善意,而是威胁,会本能地联合反击。 加上流浪狗长期缺乏约束,警惕性和攻击性更高,春季又正值动物发情躁动期,更容易失控伤人。 男子得知真相,后悔不已,可惜一切都晚了。 此事曝光后,网友纷纷留言。 大部分网友觉得,男子缺心眼去碰流浪狗,狗打架,拉它们做什么!一点常识都没有! 不过也有人认为,狗打架就打架,别人看到躲都来不及,善良却用错了方式,心还怪好的。 那流浪狗伤人怎么追责呢? 《民法典》第1249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若能找到两只流浪狗的原主人,如遗弃者、走失者,原主人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 若无法确定原主人,责任主体则分为两类:一是长期固定投喂者,若有人长期、定点投喂这两只流浪狗,法律上可认定为“实际管理人”,需承担侵权责任。 二是场所管理者,事发路段属于居民区公共区域,物业、街道办事处等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若明知有流浪狗出没却未采取驱赶、收容等措施,未尽到管理职责,需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此外,城市管理部门、动物收容机构对流浪动物负有监管、收容职责,若因监管缺位导致伤人事件,也需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而本案中,男子出于善意拉架,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无需为自身损害承担任何责任,其合理损失应由责任方全额赔偿。 面对流浪动物冲突,不要盲目上前干预,应保持安全距离,及时联系城管、动物收容机构处理。 男子的行为的确热心过了头,任何时候,都要在自我保护的前提下,安全做事才稳当。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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