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战地记者 沙飞 杀死了 日本 医生,聂荣臻含泪判他死刑,行刑当天,沙飞问了一句:“我用跪下吗?” 抗战全面爆发后,沙飞从上海北上,先在太原全民通讯社担任摄影记者,深入前线拍摄平型关战斗相关影像。1937年10月他经聂荣臻批准加入八路军,成为部队中首位专职新闻摄影记者。随后他在晋察冀根据地开展工作,创办晋察冀画报等刊物,组织摄影培训,培养了一批后来在新闻摄影领域发挥作用的人员。他的工作直接服务于抗日宣传需要。 在根据地时期,沙飞拍摄了大量反映军民抗日斗争的照片,包括聂荣臻将军与日本小女孩美穗子的合影以及白求恩大夫在工作中的影像。这些照片通过画报等渠道传播,在当时起到鼓舞士气和记录历史的作用。他的摄影实践强调镜头作为工具的作用,为后人留下了研究抗战时期根据地生活的视觉资料。 长期在前线活动和多次参加反扫荡行动给沙飞的身体带来损害。1943年12月他在河北阜平柏崖村附近经历日军扫荡行动,目睹当地平民遭受的严重暴行。此后他的精神状况开始出现不稳定迹象,包括反复出现幻听等表现,这些变化与他所经历的战争环境直接相关。 1948年5月沙飞因肺结核病情加重,住进石家庄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接受治疗。医院当时有不少日本籍医护人员参与工作,其中津泽胜担任他的主治医生。医生按照常规医疗流程对他进行检查和用药,沙飞的肺部病情一度得到控制,身体状况有所改善。 1949年12月15日下午,沙飞在医院病房内开枪击中津泽胜,导致医生当场死亡。事件发生后沙飞立即被控制并逮捕。华北军区对案件展开调查,确认了杀人事实,同时注意到医院内日本医护人员较多,这一事件处理直接关系到维护纪律和稳定医疗队伍。 聂荣臻收到案件报告后,认真审阅材料并进行慎重考虑。他与沙飞有过工作上的接触,对此案处理感到为难,但最终为严肃军队纪律并向参与医疗的日本人员作出交代,他签署了死刑判决书。1950年2月华北军区军法处正式下达判决,3月4日沙飞在石家庄西兵营被执行枪决。 沙飞去世时年仅38岁。他生前将自己拍摄的部分鲁迅照片底片交给看守人员保管,这些底片是他长期珍视的物品。津泽胜医生则被安葬在石家庄附近元氏县,两人的最终归宿都与那段战争历史紧密相连。 沙飞的摄影作品在他去世后一段时间内传播受到限制,但他的贡献在摄影史上逐步得到客观评价。1986年5月19日,北京军区军事法院对案件进行复查,认定沙飞作案时处于精神分裂症发病期,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撤销了1950年的原判决,恢复了他的党籍和军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