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这家公司的招聘要求,真是开了眼界。总经理助理的岗位,居然要求“能挨骂、听话照做、不保证收益”,还得“曾经赚过大钱”。这哪里是招员工,分明是想找个“自带干粮的受气包”。 一方面,企业确实有自主招聘权,平台审核机制也允许企业描述岗位特点。但另一方面,“不保证收益”还要“赚过大钱”,这种逻辑上的矛盾简直是把求职者当傻子。这已经不是筛选人才,更像是一种对尊严的试探。 BOSS直聘客服回应称有举报机制,建议求职者们别惯着这种毛病,该举报就举报。职场需要专业和能力,不是看谁更能忍气吞声。企业想找“全能受气筒”,也得问问法律和市场的底线答不答应。 从法律角度看,成都这家公司的招聘要求严重踩踏了法律红线,不仅不合法,甚至涉嫌违法。咱们一条条拆解: 1. “能接受挨骂、听话照做”:涉嫌职场侮辱 法律明确规定劳动者的人格尊严受保护。把“挨骂”作为招聘条件,本质上是预设了管理者可以随意辱骂员工,这直接触碰了 《劳动法》关于禁止侮辱劳动者的底线。如果入职后真因“不听话”被骂,企业可能面临治安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2. “不保证收益”:典型的“免责霸王条款” 《劳动合同法》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企业不能通过招聘声明或合同条款,单方面免除自己支付工资的法定义务。这种“不保证收益”的表述,在法律上属于无效条款,如果以此为由不发工资,劳动监察部门一定会介入处罚。 3. “必须赚过大钱”:涉嫌就业歧视 《就业促进法》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要求“曾赚过大钱”属于无正当理由的差别对待,与岗位胜任能力无关,属于不合理的筛选条件,涉嫌就业歧视。 4. 招聘广告的法律效力 虽然招聘简章由企业自主发布,但内容必须真实、合法。这种带有侮辱性和规避责任性质的描述,已经违反了《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平台有审核责任,求职者举报后,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企业整改甚至处罚。 一句话总结:这不是在招员工,这是在试探法律的底线。如果真有人入职后遭遇辱骂或欠薪,保留聊天记录和招聘页面,一告一个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