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天讹地讹空气!”一老人脑干出血,还处于昏迷中,家属就把他带回家,然后马上找了一个住家保姆,结果保姆刚来,老人当天下午就离世了,家属就起诉保姆和家政公司,要求赔偿132.7万,法院这样判了。 当事人姓金,因为脑干出血在医院住了很长时间。2024年5月8号,金某出院的时候,人还处于昏迷状态,根本没有自主意识。 出院之前,医院已经反复跟家属说清楚了,把人转运回家、在家护理的风险极高,家属也当场签了字,承诺自愿承担所有相关风险,就这么把昏迷的老人接回了家。 回家之后没几天,到了5月11号,家属说自己忙不过来,就通过线上家政服务平台,找了一位姓尹的住家保姆,双方在线签了正式的家政服务合同。 合同里写得清清楚楚,保姆的服务内容就是打扫卫生、照顾老人和病人,说白了就是基础的生活照料,服务费一共是7300元。 合同里也明确说了,服务范围不包括医疗诊断、医疗护理这类专业的医疗行为,这些内容白纸黑字,双方都签字确认过。 5月12号,保姆尹某第一次上门服务,刚到地方就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干活,给昏迷的金某做了全身擦洗,又按常规给老人按摩了身体,全程做的都是合同里约定的生活照料工作,没有做任何超出服务范围的事。可谁都没想到,就在当天下午,金某突然就离世了。 老人离世,家属心里难受,所有人都能理解,可接下来家属的操作,却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他们直接把刚来半天的保姆尹某,还有提供服务的家政平台一起告上了法院,张口就要132.7万元的赔偿,还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7300元服务费。 家属给出的理由更是离谱,说保姆没有尽到专业护理义务,家政平台推荐的人没有相应的专业资质,非要把老人离世的责任,全推到保姆和平台身上。 这话听着就不讲道理,先不说合同里早就约定了,保姆只负责生活照料,不负责专业医疗护理。 单说老人本身的情况,脑干出血、一直昏迷,医院早就告知了极高的风险,家属自己签了风险自担的承诺书,非要把需要专业医疗护理的危重病人,接回家交给普通家政保姆照顾,自己本身就该承担对应的责任。 总不能要求一个普通住家保姆,有三甲医院重症监护室的医疗水平,能把病危的老人从生死线上拉回来吧?真有这个本事,人家也不会来做住家保姆了。 法院受理这个案子之后,把所有事情的前因后果、证据材料都查得清清楚楚。 案涉的家政服务合同里,明确约定了服务范围仅限于生活照料,不包括任何专业医疗行为,保姆尹某做的擦洗、按摩,全都是合同里约定的内容,现有证据根本证明不了她的操作有任何过错,更证明不了她的行为和金某的死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家政平台作为中介,已经履行了对服务人员的资质审核义务,合同里也用明确的方式提示了服务内容和责任限制,不存在虚假宣传或者推荐不当的情况。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家属明知道老人病情危重,医院也明确告知了所有风险,家属自己签署了风险自担的承诺书,却还是把需要专业医疗护理的病人,交给普通家政人员照料,自己本身就没有尽到审慎选择的义务,对应的责任本该由自己承担。 最终,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只判了家政平台返还7300元的服务费,直接驳回家属提出的132.7万赔偿的其他所有诉讼请求。 家属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之后,完全认可一审法院的事实认定和裁判逻辑,最终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这桩事到这里就尘埃落定了,法院的判决,明明白白地划清了责任边界,也狠狠打了这种“谁闹谁有理、谁死谁有理”的讹人心态。不是什么事都能随便找个人背锅,更不是什么人都能随便讹一笔钱,法律讲的是证据和道理,不是漫天要价的无理取闹。 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提了醒,做人做事要守本分、讲道理,别总想着出了事就找别人讹钱,这种讹天讹地讹空气的做法,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