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创始人之一李汉俊:被捕当夜处决,文盲妻子带3娃躲深山20年 那是一九二七年

中共创始人之一李汉俊:被捕当夜处决,文盲妻子带3娃躲深山20年 那是一九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的夜晚,武汉的冬风刮得人骨头缝里都透着寒意。李汉俊刚在汉口日租界的朋友家里落座没多久,一群荷枪实弹的军警就破门而入,把他和另外几个人团团围住。没有审判,没有申辩的机会,甚至连个像样的罪名都懒得安,这帮人就在当晚把这位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拖到街上,枪响了。鲜血染红了武汉老城的青石板路,那年他才三十七岁。消息传到家里,他那大字不识一个的妻子陈静珠,怀里搂着最小的孩子,身边还站着两个吓得不敢吭声的大点儿的孩子,眼泪都没来得及流干,就做了一个谁也不敢劝的决定:跑,往深山里跑,跑得越远越好。 这一跑,就是整整二十年。 要说陈静珠这个决定,搁在当年那节骨眼上,是真没别的路可走。李汉俊被杀那会儿,武汉城里头正闹得腥风血雨,国民党到处搜捕共产党人,凡是跟“共”字沾边的人,轻则坐牢,重则掉脑袋。李汉俊算是党的元老,跟李大钊、陈独秀一块儿创办《新青年》那批人里,他是顶早就开始研究马克思主义的那几个。早在一九二〇年,他跟陈独秀在上海建党的那间屋子里头,谁想得到七年后他会在自己的家乡这样惨烈地收场。陈静珠一个妇道人家,斗大的字不识一筐,丈夫死了,没人撑腰,又带着三个孩子,大的才六七岁,小的还在怀里吃奶。她要是还留在城里,今天来一拨人盘查,明天来一拨人敲诈,指不定哪天连孩子都保不住。有人劝她改嫁,有人劝她把孩子送人,她统统摇头,咬着牙说了句:“娃他爹干的是天大的事,我认了,就是死也要把孩子拉扯大。” 她选的那个地方,在鄂东南的深山里头,具体哪个县现在都说不清了,反正是翻过一山又一山,走到连狗叫声都听不见的地方。那山里的日子,能苦成什么样呢?山上没田种,她就带着孩子刨荒地,石头缝里扣土,种点儿红薯苞谷。住的是人家猎人扔下的破窝棚,雨天漏得比外头还湿,冬天冷得连水缸都结冰。她没读过书,但认死理,再穷也要让孩子记得自己姓李,记得父亲是个“做大事的人”。三个孩子渐渐大了,大的能帮着砍柴,小的能扯猪草,日子还是一样穷,但总算没散。村里人问她男人去哪了,她只说“出门了,死了”,再多一个字都不肯讲。有一回大儿子发烧,烧得说胡话,嘴里喊“爸爸”,陈静珠抱着孩子一夜没合眼,第二天天不亮就翻山去找草药,愣是把人从阎王殿门口拽了回来。她自己呢,落了一身病,胃疼得直不起腰,也就抓把黄荆叶子嚼嚼。 我有时候想,这二十年她到底靠什么撑下来的?是对丈夫的那点念想?还是骨子里那股不服输的犟劲儿?要我说,都有,但又不全是。那个年代的妇女,尤其是穷人家的妇女,压根没被当人看过,可偏偏就是这些没被当人看的人,在最要紧的时候,比谁都顶得住。陈静珠没念过书,不懂什么主义什么革命,可她懂一个理:丈夫是为了让穷人有口饭吃才豁出命的,她不能让他死了还绝了后。这种朴素得掉渣的念头,比什么豪言壮语都管用。她这一躲,躲的不光是枪子儿,躲的还是那个能把人碾碎的世道。你说她可怜吧,是可怜,大字不识,拖着三个娃在深山里头熬日子;可你又不得不服她,一个文盲女人,硬是在豺狼虎豹都待不住的荒山里,把三个孩子养得齐齐整整,一个没丢,一个没残。 等到一九四九年,全国解放的消息传到山里,陈静珠带着孩子出山的时候,头上已经全是白头发了。三个孩子站在村口,望着进村的那条土路,谁都不知道外头已经换了天地。后来有人找到她,说李汉俊的烈士身份确认了,问她有什么要求。她愣了半天,就说了句:“他总算没白死。”这话听着轻,可你想想,二十年的深山野岭,二十年的提心吊胆,二十年的饥寒交迫,全都化在这六个字里头了。 回过头来看这段历史,我心里头总不是个滋味。咱们现在说起革命先烈,动辄就是光辉形象、伟大事迹,可很少有人去细想他们背后那些没名没姓的女人。李汉俊在党史上有一笔,陈静珠呢?连个正经名字都很少有人记得。她这一辈子,活成了丈夫的注脚,活成了历史的边角料。可她偏偏就是靠这身边角料的筋骨,扛起了一个家,守住了一个根。这让我不得不琢磨一个问题:咱们讲革命史的时候,是不是太爱盯着那些轰轰烈烈的场面了?那些沉默的、隐忍的、被历史风沙埋掉的人,他们的苦、他们的韧、他们的咬牙硬撑,难道就不值得多写几笔?陈静珠是个文盲,可她的见识,她的担当,搁在哪个年代都不比那些满腹经纶的人差。 二十年的深山,磨掉了一个女人的青春,磨不掉的是一口气。这口气,是李汉俊用命换来的,也是陈静珠用命续上的。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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