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许大学生兼职 大学生兼职应该是很正常的事情。不管兼职做什么工作,既能培养大学生对社会的认知,增加未来适应社会的能力,也能增加些收入,有利于家庭贫困的学生。 当然了,这个兼职工作,其最基本的底线应该是合法的。也就是说,大学生兼职的,只要是合乎法律法规的工作,那就应该是合理的。 另外,这个大学生的兼职工作,也得符合公序良俗。 如此以来,作为已经18岁年龄的大学生,都算成年人了,做兼职工作完全就是合情合理名正言顺的事情。 不明白的是,近期重庆工信职业大学,仅仅因为大一学生林某在学校内兼职送外卖,就给学生警告处分。 学校的理由也是很充足的。其一有校规规定。违反其它学校公寓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二新生开学时,在学校大礼堂口头要求,不允许校内兼职送外卖。 同时,这位林同学从今年1月份开始送外卖,已经被学校“抓到”过一次,并且林同学也被要求写下保证书。 就这样,当学校第二次发现时,就给林同学发出了违纪处分告知书。 问题是学校这样做合理吗?要是套校规的规定,似乎非常勉强。校内兼职送外卖,怎么就造成了不良影响?这个“其它”公寓管理规定,明显就是个“筐”,模糊且不具体。 再者说了,对大一新生口头要求。口头要求漏洞很多,是否所有学生都听到了呢?尤其是,这个口头要求非常的不合理。起码,没有给学生讲清楚,不允许学生校内兼职送外卖的理由是啥?有点强硬与粗暴。 不过,要是说林同学写过不再送外卖的保证书。这方面严格来说的话,林同学的确有问题。写下保证书,却不遵守,难道说就没点契约精神? 也许林同学有其它理由,或者说经济原因迫不得已必须送外卖,或者说与对方有过合约,要送多长时间,等等。 好在,当林同学将这起事情曝光后,引来了公众和媒体的关注。 就如林同学所说的那样,这个处罚不合理。“对于家境不太好的学生来说,这样的兼职是最为便利的。校内目前有10个类似情况,只是补贴生活开支,其中包括多名困难学生”。 送外卖本就是为了补贴生活开支。只要学生不因此影响公寓管理秩序,不影响校内秩序,也不影响学生的学习,这种“自食其力”的兼职工作,学校应该是鼓励与提倡的。 就说2025年国内毕业了一千多万大中专学生,按照统计,有475万毕业生成了灵活就业者。 这么多的灵活就业者中,或许会有相对数量的毕业生进入外卖快递行业。到此,我忽然意识到,重庆工信职业大学如此要求,是否害怕大学生兼职冲击了“大学生就业”呢? 有点戏谑的嫌疑,关键的是,这大学生兼职送外卖的行为,被该职业大学“禁止”的要求是非常不合情不合理的。 在事情被曝光后的3月26日,学校有了回应,已经中止处分流程,未实际处罚,事情已经妥善解决。 结果虽然圆满,但是,这样的“要求”是否也应该取消呢?依我看,不但要取消类似规定,还得给学生,尤其是贫困生创造类似的兼职工作。起码,也得营造大学生兼职工作的良好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