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见赶快提!郑州拟优化公积金提取流程郑州公积金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支持缴存职工购买存量房,3月27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起草了《关于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存量房购房款业务流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3月24日至4月27日。 提取范围方面,郑州公积金缴存职工在郑州市主城区购买存量房,在《郑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可提取主买受人、共有产权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公积金支付购房款,资金转入监管账户。 办理流程:一是签订买卖合同及资金监管协议;二是提取人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办理提取业务;三是按交易流程办理后续手续。 有关要求明确:全款购房累计提取不超过总房价,贷款购房不超过首付款;资金转入监管账户后,监管部门须在3个工作日内督促记账并推进过户;提取公积金后,买卖双方应于一个月内办结过户手续,逾期未完成将退回资金并重新计入缴存账户。各区县(市)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相关意见可通过郑州住房公积金官网意见征集栏目、书面信件、电子邮箱或拨打客服热线0371-12329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