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天讹地讹空气!”湖南张家界,一男子走路低头看手机,一脚踩空,从台阶上摔下身亡

每日案论 2026-03-29 12:42:58

“讹天讹地讹空气!”湖南张家界,一男子走路低头看手机,一脚踩空,从台阶上摔下身亡,家属一怒之下,把物业和施工方告了,索赔115万,一审判决男子承担40%责任,施工方承担40%,物业承担20%,原被告都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让家属肠子都悔青了。网友:什么品牌的手机?告他!也没提示看手机会掉下去啊!再想想,接着告谁?一直告下去就有稳定收入了。 2025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向某晚饭吃的太撑了,决定饭后百步走,消化一下。 既然散步,那就好好走路,即使不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起码看着点脚下的路。 可向某倒好,他手里攥着手机,眼睛就没离开过屏幕。 在他看来,他住这小区好几年了,闭着眼都能走回家,可他那天光顾着看手机,脚底下没留神,直接从施工的台阶上摔了下去。 这一摔就摔出了大事,毕竟是晚上,人很少,过了30多分钟,才有邻居发现倒在地上的向某,赶紧通知了物业和他的家属。 救护车赶来把向某送进医院,可他错过抢救最佳时机,再加上摔得太重,大头朝下,第2天凌晨,向某还是因为颅脑损伤没抢救过来。 好好的人没了,家属又伤心又愤怒,他们觉得这事不能怪向某,都是小区施工方和物业的错。 施工的地方没围挡也没警示标志,小区台阶那儿的灯还坏着,黑灯瞎火的才摔了人。 于是他们把施工的别某、他挂靠的防水公司还有物业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张口就要115万赔偿。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向某自己承担40%的责任,施工方担40%,物业担20%。 因为向某是成年人了,大晚上散步不看路低头看手机,责任也很大。 可这个结果两边都不满意,家属觉得判的赔偿太少,施工方和物业却觉得自己担的责任太重了,纷纷提起了上诉。 二审的时候,法院重新捋了一遍整个事。法官认为,向某是成年人,自己小区的路还能不熟悉?施工的事他肯定也知道,可他偏要一直低头看手机,连路都不看,自己得负一半责任。 至于物业,小区里那台阶平时就很少用,灯坏了也不修,施工的地方也没盯着,确实没尽到责任,得担30%。 施工方呢,虽然没有证据证明,向某的头撞到了钢管,但他们施工的时候不围挡、不设警示,也确实加剧了危险,得担20%。 最后,法院判决物业赔28.8万,施工方和防水公司一起赔19.2万。 这个结果出来,向家家属悔得不行,早知道当初不那么较劲上诉,说不定还能多拿点钱。 小区里的人议论起来,也都觉得向某自己责任不小,走路看手机实在太危险了。 有人为施工方和物业打抱不平,正在施工。你的眼睛没有看到吗?你还看手机就那还要赔偿。我觉着法院判的不合适,这个人要是个瞎子,没看到施工,那可以赔偿他。明明有眼睛,他看不到正在施工,还看手机,还给他赔偿,这不是讹施工单位吗? 家属应该直接起诉商家和移动公司,因为一个提供手机 一个提供网络。 《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本案中,向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长期居住小区却全程低头看手机,没规避施工阶梯风险,对自身死亡负有主要过错,二审因此改判其承担50%责任。 物业没修缮路灯、施工方没设警示,均存在过错,按未尽义务程度划分30%与20%责任,判决合情合理合法。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欢迎关注@一案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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