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私下遗嘱房子给妹妹后妻子起诉这案子,看着有点意思。根据报道,男女双方均系二婚

拆台谈社会 2026-03-29 11:12:11

男子私下遗嘱房子给妹妹后妻子起诉

这案子,看着有点意思。

根据报道,男女双方均系二婚,且婚后未生育子女。

男方在婚前有一套房,仅登记在他名下,但因为债台高筑,曾把房子抵押给债主。

后来,他意识到自己被“套路贷”,便报警求助导致债主儿子以诈骗罪获刑11年,后来还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其与债主签订的合约无效,并成功让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

但在房子要回来前,男方跟女方签订了一份婚内财产协议,约定两人均享有涉案房屋一半产权。

在诉讼过程中,男方还向女方出具了承诺书和房产协议,约定拿回房后会将一半产权给女方。

不过,在房子拿出来以后,男方很快就反悔了,在拿回房子的1年半后,男方搞了份律师见证遗嘱,言明其去世后,他名下的所有财产,包括涉案房屋的征收款项,全部由妹妹继承。

遗嘱订立不到1周,涉案房屋即被政府征收,征收补偿为450万。

次年5月,男子去世,女方与男方家人两人对簿公堂。

女方认为,涉案房屋在被征收以前,她就享有一半产权,因此,相关征收款项,她应该先分一半,剩下一半再按继承分配。

而男方家人则认为,婚内财产协议签署时,房子还在男方债主那里,协议应当无效,而且在拿回房屋以后,男方也没把女方登记为共有产权人,故赠与协议也没完成,房子的征收款项,应该归男子妹妹所有。

但法院最终判决,涉案房屋的征收款项,妻妹两人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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