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风]宋楚瑜老爷子,直接把对面的CPU给干烧了。他问了个直击灵魂的问题:“台湾地区当年不是中国的,大清哪来的资格割让它?”这一问把“台独”逻辑根基直接掘了个底朝天。割让这个词在国际上是有规矩的,说白了,就是你得先把房产证拿出来,证明这东西是你的,你才有资格跟别人签合同,把它卖了或者赔给别人,你总不能把隔壁老王家的院子割让给别人吧? 所以当大清国在甲午战争打输,跟日本签那个《马关条约》,白纸黑字写着把台湾岛“永远让与日本”的时候,这个行为本身就等于向全世界宣告了一个默认前提:我大清对台湾这块地,有完整的主权。 条约的另一方日本也是认这个前提的,如果不认那这个条约对日本来说就没意义。 你从一个不拥有台湾的人手里“拿到”台湾,那你算什么?你拿到的只是一张废纸,你在国际法上站不住脚。 所以这份让所有中国人感到屈辱的条约,却在一个最根本的问题上,由当事的双方——中国和日本,共同盖章确认了一个事实:在1895年那一刻,台湾的主权属于中国。 现在一些人想构建另一套说法,他们总想把清朝对台湾的管辖说成是模糊的、若有若无的,好像就是名义上管一管。 但宋先生这个问题就像一盆冷水,直接把这些含糊其辞的说法给浇了个透心凉,它逼着你必须做一个非此即彼的选择。 你要么承认大清对台湾有主权,既然清朝有,那继承清朝法统的中国,自然也延续了这个主权,这条线从康熙设台湾府,到近代中国的风云变幻,它是一脉相承的。 你要么就得硬着头皮说,大清对台湾没有主权,那问题就更大了,《马关条约》里割让台湾那一条,直接就成了无效条款。 一个没有主权的国家,签了一份割让领土的合同,这在法理上就是个笑话。 那么日本后来对台湾五十年的占领,性质就彻底变了,它不再是基于条约的“合法”统治,而成了赤裸裸的武力侵占,是强盗行为。 既然是强盗抢走的东西,那二战结束后,作为战胜国,依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把被强盗抢走的土地拿回来,是不是就更加天经地义、理直气壮? 这就是这个问题的厉害之处,它构建了一个逻辑上的“天罗地网”,不管你怎么选,往左走还是往右走,最后都通向同一个结论:台湾在法理和历史上,都和中国这个主体有着无法切断的联系。 那些试图把台湾从中国历史里摘出去的说法,在这个逻辑闭环面前会发现自己把自己给绕进去。 为了把这个逻辑彻底讲透,我们还得往前多看一步,看看经常被一些人拿来说事儿的郑成功时期。 有人总想把郑成功在台湾建立的政权,描绘成一个独立的“东宁王国”,以此证明台湾很早就有“独立”的基因。 郑成功是什么身份?他的正式封号是明朝的“延平郡王”,他打的旗号是什么?是“反清复明”。 他用的年号是谁的?是南明永历皇帝的,他一辈子奋斗的目标,不是在台湾建一个与大陆无关的小朝廷,而是把台湾当作基地,恢复大明江山。 所以郑氏政权本质上就是当时中国内部政权交替、南北对峙的延续,它是大明这个中央政权在中国土地上的最后一块根据地。 这跟中国历史上任何一次王朝末年,宗室在边远地区建立割据政权,性质上没有任何区别,它始终是“中国”这个概念内部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