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白嫖”?2019年,山东青岛,一男子支付400元嫖资后,开灯看清脱掉衣服的女子长相后,嫌弃对方不好看,想要反悔,双方发生争执的时候,被突击检查的民警逮个正着,认定为嫖娼,对其行政拘留5日,男子不服,认为主动放弃不构成“着手实施”,将公安机关告上法庭。 山东青岛这事,真是又离谱又解气!有个叫王某的大哥,网上跟一个叫郑某的女子聊好,400块钱做笔“买卖”,还挺痛快,提前就扫码付了钱,兴冲冲地奔着约定的酒店去了,估计心里还挺美。 本来以为能有个“春宵一刻”,结果一开灯,他傻眼了——这女子的长相,跟他心里想的差了不止十万八千里,王某当场就变脸了,直接反悔,吵着让郑某退钱,还想拍屁股走人。 郑某能乐意吗?钱都揣兜里了,哪有再吐出来的道理,俩人当场就吵起来了,你一言我一语,谁也不让谁。 巧了不是,就在他俩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民警突击检查,直接把他俩抓了个现形。 警方一看,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都清清楚楚,俩人也谈好价钱了,而且郑某都已经脱了衣服,王某也进入房间,这明显是已经着手实施嫖娼行为了。 虽说最后没发生实质关系,但这也属于嫖娼未遂,警方依法对王某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王某这下可不服气了,嘴硬得很,觉得自己是主动放弃的,又没真的“办事”,凭啥算嫖娼?还挺横,直接把公安机关告上了法庭,非要让撤销处罚。 可法律哪能惯着他!法院审理后明确表示:王某的放弃,不是因为幡然醒悟、主动中止违法,而是嫌对方不好看、想“止损”,这种动机根本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 而且按照法律规定,只要谈好价格、支付嫖资、进入交易场所并着手实施,就算没完成性行为,也构成嫖娼违法,一审、二审法院都驳回了王某的诉求,还是维持了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没给他任何钻空子的机会。 王某这波操作,真是既丢人又违法,最后还落得个拘留5日、官司全输的下场,纯属“偷鸡不成蚀把米”,活该!他还觉得自己挺精明,是“及时止损”,其实就是不懂法,还心存侥幸,把法律当儿戏罢了。 这件事也提醒我们:任何违法的念头和行为都不能有,别总想着钻法律的空子,一旦触碰红线,不管有没有“得逞”,都得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那么快又一年
同样的,那点事,你花400犯法,你花40万,国民老公
用户10xxx34
40O也就只有那个长相。 你花上40万找一个。应该明星款
用户10xxx37 回复 03-29 01:09
那也得看什么地方。
用户90xxx81
花几个亿包养几百个女人是合情合理,花几十元几百元解决需求就是违法,不奇葩吗?
我只在~乎你
浪费资源
用户16xxx79
沒有驗貨先吧嫖資付了,見到關了美顏阿姨後悔了吧。活該
无痕
。。。
用户10xxx37
有谁知道近年来强奸犯少了,
用户15xxx92
掏出刀要杀人结果没有下手也应该定杀人罪吗?可以以教育为主,为什么都要选择最严重的方法去处理问题呢?
大鲜
哄抬物价
用户10xxx88
当下A l技术可以说能使丑的秒变美颜,六十岁能变成十八岁,这个男人有动机没事实不够成嫖娼,
用户13xxx49
有大钱叫包养,花少钱叫嫖娼,真的是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