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天讹地讹空气!”海南,一男子在小区公共区域停车,女邻居蹦出来反对:不能停在这

每日案论 2026-03-28 13:41:04

“讹天讹地讹空气!”海南,一男子在小区公共区域停车,女邻居蹦出来反对:不能停在这儿,影响我家走路。男子和女邻居吵了几句,女邻居却突然摔倒死亡,家属狮子大开口,跟男子索赔122万,法院判决男子骂了女邻居,导致她情绪激动摔倒,赔偿14.9万,男子直呼冤枉,不服提起上诉:物业都说这是公共车位,可以随便停车,我没骂他凭啥赔钱?二审法院判决让人唏嘘。 李先生最近遇上了一件糟心事,好好停个车,竟赔进去十几万。 那天傍晚,李先生下班回小区,瞅着楼下公共空地上有个空位,就把车停了进去。 他刚锁好车门准备上楼,住在同一栋的常女士突然从单元门里冲了出来,拦在他面前,说这个地方不能停车,挡着她家走路了。 李先生有点懵,这地方又不是私人车位,小区物业早就说过公共区域可以临时停车,怎么就挡路了? 他跟常女士解释了两句,可对方根本听不进去,嗓门越来越大,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就吵了起来。 没吵几句,常女士突然往后退了两步,身子一歪就倒在了地上。李先生吓了一跳,赶紧上前去扶,可常女士脑袋下一摊血,已经没了动静。 他慌慌张张地拨打了120,救护车赶来后,医生检查说人已经没了,没抢救的机会了。 常女士的家属得知消息后,把账都算在了李先生头上,认为是他和常女士吵架,把人给气死了,直接向李先生索赔122万。 李先生觉得冤枉,自己就是正常停车,吵架也是常女士先挑的头,怎么就成了自己的责任? 一审法院开庭审理时,调取了小区的监控,监控显示两人确实发生了争执。 虽然没看到李先生有动手的动作,但争吵过程中常女士情绪激动,之后就倒地身亡了。 法院认为,李先生和常女士的争吵是导致她情绪激动、心脏病发的诱因,判决李先生赔偿常女士家属14.9万元。 李先生不服这个判决,他觉得自己根本没骂常女士,只是正常争论,而且物业早就说过公共区域可以停车,自己没做错事,凭啥要赔钱? 于是他提起了上诉,希望二审法院能还自己一个公道。 可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还是维持了原判。 法官认为,虽然李先生没有明显的辱骂行为,但双方的争执确实对常女士的情绪产生了影响。 而常女士本身有心脏病史,情绪激动是诱发死亡的原因之一,李先生需要承担相应的次要责任。 拿到二审判决书的那一刻,李先生欲哭无泪,他怎么也没想到,停个车吵了几句嘴,就要赔十几万。 这事在小区里传开后,大伙议论纷纷,有人觉得李先生冤,也有人觉得他多少有点责任。 李先生现在也没别的办法,只能认栽,可心里那股委屈劲儿,好久都没过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李先生在公共区域停车并无过错,但与常女士争执时,没意识到对方可能存在的健康风险,他们的争执行为成为诱发常女士心脏病发的诱因,存在一定过错。 虽李先生无明显辱骂行为,但过错责任不以辱骂为必要条件,法院据此判定其承担次要责任,赔偿14.9万元,二审维持原判符合法律规定。 这也警示大家,和他人发生争执时需注意尺度,避免因情绪过激引发意外,否则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欢迎关注@一案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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