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子花了280万,便买下了一套价值560多万的房子,正当她为“捡漏”沾沾自

胡究法 2026-03-28 12:04:53

北京,女子花了280万,便买下了一套价值560多万的房子,正当她为“捡漏”沾沾自喜时,却发现房屋墙壁都是焦黑色,还有一股糊味。而邻居的好心提醒,把女子吓得连夜找中介退了房! 张女士在老家做了一点小生意,靠着他这点辛苦钱,硬生生的把儿子送去大城市读书。 毕竟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就算平时辛苦一点,张女士也感觉无所谓。 儿子好不容易大学毕业,也在北京找了一份工作,按照正常来说,张女士应该感到高兴才对,可张女士的压力比之前更大了。 儿子已经老大不小了,跟他差不多年龄的,大部分都已经结了婚,可儿子却依旧孑然一身。这倒不是因为儿子长相不行,也不是儿子情商不高,主要是儿子想谈,却又不敢谈! 这年头结个婚,要是没车没房的话,哪个姑娘会愿意嫁过来吃苦呢? 可大城市里的房价让人望尘莫及,以儿子的那点工资和老两口的积蓄远远都不够。 张女士老两口以及儿子商量了一下,决定退而求其次。既然新房买不起,那就买一套二手房。 为了尽快物色到合适的房源,张女士添加了很多中介的联系方式,几乎天天都看这些中介发布的消息。 这天,一名中介给张女士推荐了一套房子,这套房子的位置很好,位于市中心,出行特别方便,最最关键的是由于房主急需出手,原本价值560万的房子只需要280万就能拿下! 张女士听完就心动了,这段时间以来,他可没少和中介打交道,对于二手房的价格,他大致也是了解的。 280万就能买一套市中心的房子,虽然面积小了点,只是一套两居室,不过给儿子住的话,完全是绰绰有余了。 如此好的房源,要是再不下手可就晚了!张女士赶紧联系中介一起去看房。 这套房子中规中矩,装修风格略显老旧,除了墙面有些掉漆之外,其他也没什么大毛病,再加上中介拍着胸脯保证,这套房子本来就没有什么问题,要不是房主急于出手,这个价格也不可能买得到。 担心夜长梦多,张女士接着便给中介交了定金,并给房主转了全款,办完了过户手续。 房子买完了,接下来就要进入装修,可是当装修工人进厂的第1天,就发现这套房子有些古怪,于是便打电话给了张女士。 张女士来到现场才发现,装修工人把原来的墙面给撬开了,准备重新粉刷,结果却发现墙体内部全是那种焦黑色,而且空气中还弥漫着一股淡淡的焦糊味。 装修领队委婉的告诉张女士,可能这套房子有点问题。 张女士听完心里咯噔一下,这套房子可是买给儿子当做婚房的,如果房子真的有什么猫腻的话,自己可就损失大了。 实在放心不下的张女士便向邻居打听,结果却打听到了一件让他震惊无比的消息。 邻居告诉张女士,这个房子曾经失过火,是由于电路老化导致的,火灾中还有人不幸离世。 而原来的房主为了尽快把房子出手,便用涂料掩盖了火灾的痕迹。 这可把张女士气坏了,无论是中介还是房主,可都没告诉过他这件事。如果提前知情的话,就算这套房子再便宜他也不会买! 可原来的房主却说,房子发生火灾这件事,全小区的人都知道,他还以为张女士提前打听了,拒绝退款。 而中介的那边更是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称已经带着张女士看了房,能说的都给说,已经尽到了相应的义务。 张女士无奈,只能把原房主以及中介告上法庭。 《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个非常有故事的房子,房主为了尽快出手,却故意隐瞒曾经发生的事情,不知情的张女士还以为自己捡到了大漏。 房主尽快出手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可最起码的是应该如实告知房子的真实情况,这已经不是简简单单的道德问题了。 法院在审理时认为,房主以及中介故意隐瞒房源的真实情况,自身存在过错,不仅要退还张女士280万的房款,还要赔偿给张女士1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对此你怎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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