赚钱不等于是金融产品,NBA向后者靠拢,二者到底有什么区别。以前我们只知道NBA赚钱,但现在NBA已经从单纯赚钱进化成一个金融产品。而二者之间不只是赚小钱和赚大钱的区别那么简单。 首先明确一个概念—什么是金融产品。拥有稳定受益的任何企业或人或事都可以成为金融产品,就像银行会把房贷做成金融产品打包卖给有闲钱的投资人。所谓固定收益就是贷款人每个月的房贷还款。 NBA也是如此,一旦成为金融产品它就必须有可量化和持续的受益才行。一旦成为金融产品,那也意味着NBA不再是球员、老板的NBA,而是全世界资本持有者的NBA。任何有钱任性的人都可以去购买NBA这款金融产品,只不过门槛比较高一般人够不到。 成为金融产品的NBA,财富增值会呈指数般提升。就好像滚雪球一般越来越多,受益的不只是投资者还有联盟中的所有人。 不过金融化也有弊端,那就是NBA的愿景势必会从“高质量比赛”转向“保证投资人收益”。这也是为什么肖华要让博彩公司正大光明参与进来,因为只有博彩能确保NBA拥有高收益,未来博彩收益甚至可能超越转播权,成为NBA最大利润来源。竞技体育被博彩操纵,这可能是最大的讽刺。 想赚钱就必须金融化,引入资本做大蛋糕,提升吸引力虹吸更多篮球人才加入。只是这样势必会损害真正看球球迷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