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女生校内送外卖养自己,却被学校发了处分告知书。第一次被抓让写保证书,第二次直

乔老二啊 2026-03-26 22:47:03

大一女生校内送外卖养自己,却被学校发了处分告知书。第一次被抓让写保证书,第二次直接上警告处分。小姑娘查了校规,翻遍了也没找到“不许送外卖”这条。学校回应:处分中止,没实际处罚。 姑娘姓林,重庆一家学院的大一学生。 今年1月开始在校内兼职送外卖,就是想赚点生活费。 她说了句大实话:“家境不太好的学生,这种兼职最便利。” 而她也不是一个人,校内还有十几个学生也在干这个,补贴日常开支,里头还有好几个家庭困难的学生。 第一次被学校工作人员发现,让写了保证书。 这事就算过去了。 结果前几天又被发现了,这回没上次那么简单了——直接收到一份“违纪处分拟处理意见告知书”,拟给警告处分。 小林不服去查校规,告知书上引用的那条规定写的是:“违反其他学生公寓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她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愣是没找到“送外卖”三个字。 校方说,之前开大会的时候校领导提过一嘴,不让送校内外卖。 可这事到了书面校规里,就变成了模棱两可的“造成不良影响”。 昨天,事情有了结果。 学校工作人员回应:已经跟学生沟通好了,处分流程中止,没有实际处罚。 事情是解决了,但我想说的是——一个学生想靠自己的手赚钱吃饭,到底影响了谁?影响了什么?怎么就成违纪了? 学校那一句“妥善解决”说得轻巧,可小林收到告知书时心里怎么想的,谁替她想一想? 你们觉得,送外卖这活,该不该算“违纪”?如果是你,你会支持这些孩子兼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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