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评】“老头乐”为何不提侵权之诉 20人老头乐工厂称已与小米汽车和解 近日,山东燕鲁新能源这家仅20人的“老头乐”工厂,对小米汽车三项外观专利提起无效宣告,却在口审前一日宣布和解,引发热议。不少人误以为是“小厂告大厂侵权”,实则完全是两码事。 首先要明确:“老头乐”并非起诉小米侵权,而是请求宣告专利无效。专利无效宣告,是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已授权专利不符合法律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撤销该专利的行政程序,目的是纠正不当授权、维护专利制度严肃性。 它为何不提起侵权之诉?核心原因很简单:燕鲁新能源自身并无相关外观专利权,根本不存在小米侵犯其权利的前提,侵权之诉无从谈起。此次申请无效,本质是典型的“损人不利己”式策略行为——既无法主张自身权益,又试图动摇小米核心专利基础。动机完全值得质疑! 更要厘清:申请专利无效不是诉讼行为,受理机关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而非法院。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可启动,门槛低、成本有限,也让一些有想法的小厂有了“博弈”空间。此次“和解”是行政程序中的结案方式,具体是“封口费”、撤诉还是其他,外界不得而知。 这场风波里,法律程序的开放性与商业博弈(也包括程序碰瓷)的现实性交织。小米尚未公开回应,真相仍待揭晓,但可以确定:专利无效≠侵权诉讼,小船挑战航母,从来不是“维权”那么简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