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秀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抛出一句极具分量的话:“如果台湾不是大陆的领土,清朝怎么能把台湾割让给日本?”不少“台独“支持者一时间竟无从反驳,一段历史,横跨百年,绕不过的还是“归属”二字,嘴上争来争去,铁打的条约和档案却从来没变过,历史的逻辑其实很简单--有权割让,说明本来就属于你。 这段历史得从1895年讲起。那时候清朝在甲午战争中打输了,被迫跟日本签订了《马关条约》,其中第二条清清楚楚写着把台湾和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 等到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根据1943年的《开罗宣言》和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日本必须把从中国窃取的领土,包括台湾、澎湖列岛等,全部归还给中国。 1945年10月25日,中国政府正式在台北举行受降仪式,宣告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这一天被定为“台湾光复日”,标志着台湾重新回到祖国的怀抱。从法理上讲,台湾的地位问题在1945年就已经彻底解决了,根本不存在什么“地位未定”的说法。 有些人可能会扯什么“旧金山和约”,说日本只是放弃对台湾的权利,没说归还给谁。这种说法完全站不住脚。中华人民共和国当时被排除在旧金山和会之外,根本没有参加,所以这个条约对中国没有任何约束力。 早在旧金山和会之前,一系列具有国际法效力的文件,比如《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书》,都已经明确规定了台湾要归还中国。国际法上有个原则叫“条约必须遵守”,日本既然在投降书中承诺履行《波茨坦公告》,那就必须把台湾还给中国。这些文件构成了完整的法理链条,把台湾属于中国这件事钉得死死的。 洪秀柱这句话的高明之处就在于,它用最简单的逻辑揭示了最根本的事实。那些“台独”分子整天嚷嚷“台湾不属于中国”,可是他们解释不了,为什么1895年的时候,国际社会都承认清朝政府有权处置台湾?为什么1945年的时候,同盟国都同意台湾应该归还中国? 为什么1971年联合国大会通过2758号决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并把台湾当局的代表从联合国驱逐出去?这一连串的历史事实和法理依据,就像一道道铁闸,把“台独”的谬论堵得严严实实。 现实当中,国际社会绝大多数国家都承认一个中国原则,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到现在为止,全世界有183个国家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了外交关系,它们都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 就连日本政府在1972年的《中日联合声明》里也明确表示,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一立场。这些都不是随便说说的客套话,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承诺。 所以说,洪秀柱这句话虽然简短,却像一面镜子,照出了“台独”论调的荒谬。历史就是历史,条约就是条约,事实就是事实。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这个事实不会因为某些人的政治操弄而改变。 就像人民日报说的那样,台湾问题因民族弱乱而产生,必将随着民族复兴而终结。完成祖国统一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也是历史发展的大势所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