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一怀孕8周的女子去拍结婚登记照,她挑选了一件中式马面裙,在店员的要求下

胡究法 2026-03-24 16:04:13

江苏苏州,一怀孕8周的女子去拍结婚登记照,她挑选了一件中式马面裙,在店员的要求下穿配套长裙。女子提出,只拍上半身而已,可不可以不穿长裙?可店员态度坚决,称这样拍不出来效果。谁曾想,女子整理长裙时摔倒,去医院诊断为“宫腔积液”。女子不乐意了,认为如果不是店员逼她穿长裙,她也不会受伤了,于是向门店索赔8000元并道歉。可店家的态度让女子心寒! 陈女士偶然发现自己已经有了身孕,赶紧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男友。男朋友听了很高兴,决定把两个人的婚礼往前提一提,顺便也把结婚证给领了。 结婚证只拍一次,为了能保证最好的状态,陈女士和男友商量,去照相馆拍摄,一定要把自己拍的美美的,到时候也能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 陈女士这个要求并不过分,男友自然一百个同意。 在照相馆,陈女士一眼就看中了一套中式马面裙,随后便迫不及待的换上了上衣准备试镜。 可店员发现后连忙摇头,称马面裙必须搭配一套才好看。 陈女士心里嘀咕起来,结婚登记照也只露上半身而已,为啥非得穿长裙呢? 其实也不是陈女士矫情,她怎么能不知道穿一套好看呢?主要是她为肚子里的孩子考虑。 马面裙看起来确实漂亮,不过裙摆很长,再加上这种裙子腰部没有松紧,只能依靠腰带进行固定。 陈女士担心系的太紧,对胎儿不好,要是系的太松了,还容易掉。 可店员态度却很坚决,一再强调要是不穿一整套,根本拍不出来效果。如果陈女士不愿意的话,可以更换其他地方款式。 陈女士无奈,还是选择了妥协。在工作人员的配合下,陈女士穿上了长裙。 在系腰带固定的时候,陈女士特意叮嘱工作人员,她怀孕了,不要系的太紧。 随后,陈女士换上了美美的马面裙,按照摄像师的要求摆了几个姿势。没想到意外就发生了。 陈女士本来是坐着拍照的,拍完之后摄像师要求陈女士站起来拍几张。 拍摄完成后,陈女士一边整理裙摆,一边准备坐下去,结果却坐了一个空,整个人摔倒在地上。 原来,就在陈女士起身之后,有工作人员把凳子给抽走了,而陈女士对这件事一无所知。 陈女士被摔的七荤八素,顾不上腰部传来的阵阵疼痛,陈女士赶紧去医院做了检查。 检查结果显示,陈女士宫腔积液! 陈女士认为,自己的身子一直好好的,摔了一下就摔出来宫腔积液了。如果不是工作人员逼迫她穿长裙,她根本就不会摔倒。 更让她无法接受的是,事发后照相馆给她的照片,也是半身照,也没有影响什么拍摄效果。 既然不影响,为什么一定要求陈女士换长裙呢? 陈女士找到照相馆协商赔偿,提出赔偿8000元,并赔礼道歉。 不过照相馆不认可,也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免除当次399元的拍照费用,额外赠送一次同等价值的拍摄服务,并承担陈女士已产生的医疗费和误工费。 这样的结果,陈女士肯定不满意,去拍一次就摔倒了,她可不愿意遭第二次罪! 陈女士的经历,不禁为她捏了一把汗。孕期本来就应该格外注意,稍不留神就容易对胎儿造成不好的影响。 由于照相馆工作疏忽,导致陈女士意外摔倒,宫腔积液就算不是由于摔倒导致的,摔一下也够危险的。 陈女士为了孩子的健康,要求照相馆赔偿也在情理之中。 更关键的是,作为消费者来说,有权利选择接受什么样的服务,店员只有建议的义务,没有要求的权利。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店员把凳子给抽走并没有告诉陈女士,是导致陈女士摔伤的直接原因,本来就是有过错,赔偿也理所应当。 对此你怎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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