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河南,一4年级小男孩,上课的时候和同桌闹了点矛盾,两个人吵了起来。谁知,上

胡究法 2026-03-24 13:07:21

痛心!河南,一4年级小男孩,上课的时候和同桌闹了点矛盾,两个人吵了起来。谁知,上课的老师没有调解,反而是叫两个同学上讲台,当着全班同学的面,互相打对方50次,老师则掏出手机,对着他们拍照,引得台下的同学哄堂大笑。放学后,其中一个同学闷闷不乐,竟从楼上跳了下来。网友:枉为人师! 事情的大致是这样的。有一个读四年级的小学生,上课的时候无心听讲,一直小动作不断。在此过程中,与旁边坐着的同学发生了点小摩擦。 两个同学刚开始声音还小,可是随着矛盾的不断升级,他们俩也顾不上老师正在台上讲课了,开始发生了争执。 按正常来说,课堂秩序被打乱,作为老师有权利进行制止,甚至也可以对同学进行批评教育。 可这位上课的老师倒好,他采取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可以说是既简单又粗暴。 老师没有批评任何一个同学,只是让他们来到讲台上。此时全班同学的目光,都已经落在这两名同学身上。 毕竟还是小孩子,自尊心也强。宁愿被老师批评两句,也不愿意被全班同学这么看着。 老师冷着脸,让这两个同学面对着面。虽然不知道老师接下来要干什么,不过两个同学心里还是很紧张。 短暂的沉默之后,老师终于开口了。他要求这两个同学互相打对方50下,打完了就可以重新回到座位上。 为了尽快结束这种尴尬的局面,其中一个同学率先出手。刚开始他们两个也是轻轻的打,可不知道是谁先用的力,两个人竟然越打越用力。 老师也没闲着,掏出手机对着他们两个录像,台下的同学时不时爆发出阵阵哄笑。 接下来的几节课里,其中一名同学的情绪始终不高,直到放学之后,那名同学才一路小跑回到了家里。 父母见孩子情绪跟平时不太一样,不过也没有在意,只当是孩子在学校里闹矛盾了,过一会儿就好了。 谁曾想,等孩子父母想要叫孩子出来吃饭的时候,却发现孩子并不在家中。这个时候父母终于慌了,赶紧跑出去寻找。 结果,在小区楼下的绿化带里,发现了坠楼的孩子。 发现的时候,孩子已经失去了生命体征。 早上去上学的时候还好好的,怎么放学就跳了楼?孩子的父母无法接受这个事实,认为这里面肯定是有原因的,于是跑到学校里,要求学校给个解释。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父母才知道老师竟然这么对待孩子! 出了这种事情,学校方面也很重视,孩子跳楼,肯定是与老师的做法有关系,学校第一时间对这名老师进行停课处理,相关部门也已经介入调查。 同学之间相互嬉戏打闹,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在这个时候,作为老师来讲,应该及时站出来进行制止,并对同学做出批评教育,如果情节严重的,也完全可以喊家长过来配合解决。 这才是一名老师最应该做的也是必须做的。 可这位老师,却把孩子的自尊心视为无物,看起来他什么都没做,实际上对孩子造成的伤害是巨大的。 《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正是由于老师如此不负责任的做法,伤害了同学的自尊心,情绪低落。再加上四年级的孩子本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遇到事情后,找不到合适的方式宣泄自己的情绪,这才酿成了悲剧。 对此你怎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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