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认识个人,年轻时候打架把人打残了,进去关了几年。他说里面有个强奸自己女儿的

古井旁高兴聊天的人 2026-03-18 23:10:24

我之前认识个人,年轻时候打架把人打残了,进去关了几年。他说里面有个强奸自己女儿的,很惨。 每次开饭前,那人必须拿他们铺地上睡的棕席卷成桶,当望远镜举着,等他们吃完饭,他才能吃剩下的。谁不爽都去给他两嘴巴 这事儿,听着就让人心里发毛,也道出了监狱里那种残酷的、自发的“丛林法则”。虽然打人进去那位也不是啥好人,但他描述的景象,却把一种超越法律判决的、来自“同行”的极端鄙视和惩罚,血淋淋地摊开在我们面前。 强奸自己女儿,这种罪行,在任何社会、任何文化里,都触碰了人伦底线,属于“禽兽不如”。在法律上,他已经被审判、被惩罚了。但在监狱那个特殊的小社会里,犯人之间会形成一套自己的“道德”和“规矩”。在这套规矩里,这种伤害至亲、违背最基本人伦的罪行,是连其他犯人都极度不齿、甚至无法容忍的。于是,就产生了这种自发性的、群体性的羞辱和虐待。 “开饭前举棕席卷当望远镜”,这纯粹是为了羞辱。让他像个滑稽的小丑,在众人面前保持一个可笑又难受的姿势,剥夺他作为人的基本尊严。“等他们吃完才能吃剩下的”,这是进一步贬低,把他当成猪狗不如的东西,只配吃残羹冷炙。“谁不爽都去给他两嘴巴”,这等于把他变成了一个公共的“出气筒”和“沙包”,任何人都可以随意施加暴力,而施暴者甚至可能觉得这是在“替天行道”。 这种私刑式的惩罚,虽然源自对极端恶行的愤怒,但它本身也是野蛮和违法的。它暴露了在失去外部正常秩序约束的环境下,人性中残酷和暴戾的一面会如何失控地宣泄。那个强奸犯罪有应得,但以暴制暴、群体凌虐,并不能真正实现正义,只会制造更多的仇恨和扭曲,让那个环境更加黑暗。 这事儿也提醒我们,监狱的作用不仅仅是惩罚,更应该是改造。把这种人渣关进去,与世隔绝,是对社会的保护。但如何防止他在里面受到法外私刑,如何试图(哪怕希望渺茫)进行一些心理干预和行为矫正,而不是简单地把他扔进一个更野蛮的丛林里任其自生自灭或被折磨,这也是司法和监狱管理需要面对的复杂课题。当然,对这种人,普通人的同情心是有限的,更多的是觉得他活该。可一个文明社会,终究不能完全认同和鼓励那种原始的、以暴制暴的“狱中正义”。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河南殴打女孩案 殴打伤人 未成年人殴打 打孩子致死 未成年孩子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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