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男子网购一箱牛奶,商家说是2月15号产的,可男子收到货发现牛奶是2月8

每日案论 2026-03-14 16:39:10

福建福州,男子网购一箱牛奶,商家说是2月15号产的,可男子收到货发现牛奶是2月8号产的,他觉得商家太不严谨了,就拨打热线投诉,万万没想到,接线员在挂断前说了句:又碰到职业打假了,非常恶 心!还一字不漏全让他听见了,男子这下寒心了。 前阵子,沐先生在网上下单买奶,网页上写着生产日期是2月15日。 可等快递送到家,他拿起瓶子一瞅,底儿上喷的码却是2月8日。 这时间差了一个礼拜,虽说不是什么大事,但沐先生却觉得,这不是货不对板吗? 作为一个较真的消费者,他觉得有义务让商家知道这事儿,省得以后再糊弄别人。 3月5号那天,沐先生拨通了福州12315的热线。 电话接通后,他一五一十地把情况说了,本意就是希望市监局能去查查,让商家改改这马虎眼的毛病。 可就在他说完挂电话的那几秒,因为没按断,听筒里突然传来接线员跟同事聊天的声音,清清楚楚,一字不落。 电话那头说:“又碰到职业打假了,非常恶心。” 这一句话,让沐先生愣住了,血直往上涌。 他就是个普通上班族,平时连跟人掰扯吵架都嫌累,怎么就成“职业打假”的了?还“非常恶心”? 他感觉自己的人格被按在地上摩擦,一片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 这事儿被捅到网上后,舆论一下子炸了。 3月13号,相关部门的官网赶紧挂了份情况通报,说是已经对接诉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还特别强调“接诉员已向投诉人道歉”。 可这纸通报,在沐先生看来,有点像是在“画饼”。 他对记者表示:从3月5日到现在,我压根就没接到过那个接线员的电话,连句‘对不起’都没听到。 所谓的“已道歉”,更像是官方为了平息事态的一种单方面说法。 直到3月12号下午,也就是通报出来的前一天,沐先生才接到一个电话。 对方自称是部门的领导,在电话里打着官腔,说这事儿他们高度重视,会尽快处理。 但对于那个接线员到底道没道歉、怎么处理的,这位领导没给准话。 现在的沐先生只觉得很委屈。他不是非要把谁的饭碗砸了,也不是想讹那几块钱赔偿,他就是想要一个哪怕是迟来的、真诚的道歉。 可在这一圈官僚流程走下来,那句简单的“对不起”,似乎比那箱牛奶还要难等。 对于公权力来说,这可能只是一次不当言论的小失误。但对于沐先生个人而言,那是信任崩塌的瞬间。 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4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其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12315接线员属公职人员,其在接诉过程中背后辱骂消费者“恶心”,严重违背职业操守与社会公德。 这个法条明确禁止公职人员实施侮辱、歧视等不当行为。 接线员主观臆断对方为“职业打假人”并恶语相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理应受处分。 虽然相关部门通报“已批评”,但没有实际兑现道歉,暴露出内部管理松懈,未严格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政务责任。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欢迎关注@一案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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