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一辆消防车出警灭火,一路呼啸而过,却遇到一辆私家车,在前面龟速前行,消防车把喇叭都按得快要冒烟了,他不但不加速,反而更加慢吞吞地开着,最后私家车被罚款200元,被扣了3分,但大家依然不解气。 只见视频里,消防车前面的这辆私家车司机,不知道是个新手,还是出于什么目的,反正他已经听到消防车的喇叭声了,但就是不加速开走,也不靠边让着。 消防车在私家车的身后,一车的人都着急着,他们知道,着火的地方正等待他们的到来,一刻都不能容缓,晚来一分钟,那里的财产损失就不可估量,如果有人深陷火灾之中,一分钟就有可能夺人生命。 前方万分着急,一刻不可容缓,前面的这辆私家车司机,却耳聋了一般,根本不理睬他们的喇叭声。 司机将喇叭按得快要冒烟了,按得大家都心烦意燥了,可前面的司机,依然不慌不忙,慢慢行驶。 这司机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他不懂得礼让消防车? 如果他真的不懂,那他就没资格开车上路。 可他已经开车在路上,消防车的喇叭声一遍又一遍地按着,清脆的响声,就算是个聋子,也能感受到它的震动。 就算司机不懂得礼让消防车,只要是正常的开车,后方的车如此之急,这个司机也应当加速离开,或者靠边开车,好让后方的车先通行。 司机不慌不忙,一直保持着龟速,这个速度看得人只想抓狂。 最后,消防车的人都忍无可忍了,只好报了警,司机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只能认罚,被扣了三分,而且还被罚了200元。 对于这个处罚,不少人都觉得处罚太轻了。 试想一下,如果发生火灾的地方,火势迅速蔓延,每一分钟都是非常重要的,消防人员晚到一分钟,那里的财产损失就越多。 最怕的就是有人困在火灾里,消防人员的到来,可以给他们带来希望,消防人员来晚一分钟,他们就危险一分钟。 这个司机既然能够开车上路,他不可能不知道,遇到消防车需要礼让。 他可以把车开到旁边,让这些车先开过去,或者自己加速前行,不能耽误这些车的通行。 但这个司机在明知道,遇到这些车,有地方正在受灾受难,有人面临着危险,他将这些事置之身外,才能做出这种事情。 有人一针见血地说, 如果着火的地方是他家,如果被困在火场是他,他肯定一秒都不会耽搁。 就是因为这些事没有发生在他身上,所以他事不关己, 高高挂起,所以他慢悠悠的,就是要和别人对着干。 只能说这样的司机太没有素质了,只能说这样的司机太令人气愤了。 轻一点的来说,司机这样的行为只是阻碍了消防车的通行而已,让他感受到,他凭着自己的一己之力,开出堵车的场面。 重一点来说,他的行为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 火灾并非儿戏,任何人都不能耽搁消防车的前行,更不可耽搁消防人员的消防行动。 所以大家觉得这个司机,他在消防车面前慢吞吞地开车,阻碍消防车的前行,后果非常严重,只是处罚200元,扣3分,这样的处罚大家觉得轻了。 对于这件事,这个司机明知道后方车辆是,还慢慢行驶,显然就是故意的。 一般情况下,他故意的行为有可能会造成火灾现场的重大损失,还有可能危及他人的生命,所以他的行为其实是构成寻衅滋事罪的。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火灾受害者可以去追究他这个责任。 其次,司机听到了消防车的喇叭声,依然没有选择礼让,就已经违法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如果阻碍情节严重,存在恶意阻挡长时间不让行,是可以处罚司机的,一般情况下警告或者罚款200元以下,情节严重就要进行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并处罚500元以下。 除此之外,这也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53条和第90条规定,通常情况下会被罚款100元或者200元,扣三分。 所以这个司机被扣三分,罚款200元,一点都不为过。 那么你是如何看待这个司机的行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