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个小伙子去足浴店消费,泡完脚按完摩竟然邀约了女技师发生了肌肤之亲,第一次

黄皓沙漠 2026-03-13 12:43:56

北京,一个小伙子去足浴店消费,泡完脚按完摩竟然邀约了女技师发生了肌肤之亲,第一次支付了1001元,第二次支付了10001元。 本来以为完事后,这件事也就过去了,谁知道一段时间之后,办案人员根据付款记录查到了小伙子。在办案询问的时候,小伙子承认了自己的行为,确实跟女技师发生了不正确的事儿。 工作人员随即就对小伙子处以了5日的行政拘留处罚。被罚后,小伙子感觉,办案人员对事实认定不清,也没实际证据,直接就上诉了要求撤销处罚。 这小伙子姓张,北京本地人,干的是销售工作,收入不算低但也不稳定,手头宽裕的时候就喜欢去那种装修得金碧辉煌的足浴店享受享受。 出事那家店开在东三环附近,门脸不大,里面挺深,挂的牌子是正规中医足疗,但进去啥情况,老顾客都心知肚明。小张第一次去也是朋友介绍的,说那儿有特殊服务,价钱高点但安全。 他那天按完摩,跟那个女技师聊得挺热络,俩人你来我往就对上了眼,最后在包间里发生了关系。临走时人家暗示他,这事儿不能白干,他就扫了店里一个私人二维码,转了1001块,想着多那一块是讨个好彩头。 过了一个多月他又去了,还点名找的同一个人,这次出手更阔绰,直接转了一万零一块,美其名曰讨个万里挑一的吉利。 他以为这种私下转账神不知鬼不觉,人家店里也默许这么操作,图的就是不留账目痕迹,万一查起来就说客人充卡或者买产品。 可他没想到的是,没多久那家店被群众举报了,警方蹲点摸排直接给端了,把店里的技师和账本都带走了,还顺带调取了后台的转账记录。小张那两笔特殊金额的付款,在一堆几十块几百块的普通消费记录里,红得跟大灯笼似的,办案人员一眼就盯上了。 被传唤到派出所那天,小张还挺镇定,一开始死活不承认,说是给技师买礼物发的红包。结果警察把女技师的供词往他面前一拍,他脸都白了。 那边女的把时间地点细节交代得一清二楚,连他后背有颗痣都说出来了。小张当场就泄了气,老老实实承认确实发生了关系,还说价钱都是技师暗示的,他也觉得比外面便宜。笔录做完签了字,直接就收到了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决定书。 拘留出来以后,小张越想越憋屈,觉得自己那天纯属是正常消费,是技师主动的,他也就是个客人,怎么就成违法了。 更让他不服气的是,他觉得自己承认是情势所迫,警察根本没有抓现行,也没视频证据,光凭口供就定案,程序上站不住脚。他一纸诉状把公安机关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罚决定。 开庭的时候他的理由挺简单,就咬死一点:办案单位没拍到现场画面,没抓到现行,光靠他当时的认罪笔录和技师单方面说法,证据链不完整。 公安机关那边倒是挺淡定,说你本人签了字的询问笔录就是最直接的证据,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你承认付了钱发生了关系,这还不够清楚? 这事儿怎么说呢,小张这官司打下去胜算真不大。你想啊,他在派出所里自己都承认了,笔录上还有签名按手印,到了法庭上想反口说自己当时脑子不清醒或者被诱导,除非他能拿出有力证据证明警方逼供,不然基本没用。 再说那两笔转账记录,1001和10001,这个数字傻子都看得出来不是正常按摩能到的价位。法官在庭上问他,你做个足浴为什么要给技师发一万多块的红包,他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个合理的解释。 说句不好听的,小张这波操作属于又想占便宜又想占理。他以为没被抓现行就万事大吉,殊不知现在办案早就不靠那一下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同案人员的指认,哪一样都能做实。 再说了,他自个儿都签字承认了,到了法庭上再来这么一出翻供,法官只会觉得他认错态度不好,更不可能给他撤销处罚。 这事儿也让外人看个明白,有些钱不能乱花,有些事不能乱干,尤其是这种见不得光的交易,只要你付了钱留了痕,哪天窝点被端了,顺着这条线一查一个准。 小张这一万块加上律师费诉讼费,花的可不止五天的自由,还有脸面和名声。他要是真把这事闹大了,传到单位同事耳朵里,以后销售这行还怎么混。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信息来源: 本案例参考源于: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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