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女子在下班的路上摔骨折了,在家里休养了一个多月,她担心这么休息下去,工

整天想死的鱼 2026-03-13 10:24:38

浙江绍兴,女子在下班的路上摔骨折了,在家里休养了一个多月,她担心这么休息下去,工作不保,就拄着拐杖去上班,结果公司不但给她换了岗位,还给她降薪了,工资只有2430元,女子不肯,就要求领失业金,公司却不配合。 她原本在绍兴一家连锁超市的总部上班,做的是营运部助理的工作,日常就是整理表格、采买物料、统计数据,不算重体力活,原本的工资也能维持正常生活。 去年12月的一天傍晚,她骑电动自行车下班回家时不小心侧翻,被医院诊断为多处挫伤、外踝骨折,交警也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只是因为事故证据不清,没能认定责任。 受伤后,她遵医嘱在家休养,这一歇就是一个多月。这一个多月里,她没敢闲着,时不时和公司同事联系,询问工作情况,就怕自己被边缘化。 她心里清楚,现在找工作不容易,尤其是自己这个年纪,一旦失业,再想找到合适的工作难上加难。所以,哪怕医生还建议多休息一段时间,哪怕走路还需要拄着拐杖,她还是咬牙回到了工作岗位。 可她刚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就给了她一份通知,让她从营运部调到财务部,而且工资直接降到了2430元。这个工资数额,别说维持生活,就连基本的医药费都不够。她当场就懵了,自己只是摔了个骨折,休养期间也没耽误太多工作,怎么一回来就被调岗降薪了? 她找到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询问原因,对方却说,因为门店减少,公司营运岗位不需要那么多人了,调岗是出于工作需要,而且新岗位的工作环境和原来一样,只是调整了工作内容。 至于降薪,负责人解释说,她以前的工资里包含加班费,现在调整了工作时间,不用再加班,工资自然就降了,2430元是按公司规定发放的。 女子当然不肯接受这样的安排。她表示,自己骨折还没完全康复,调岗事先没有和她商量,降薪更是不合理,自己辛苦工作这么久,没功劳也有苦劳,就算调岗,薪资也不该降得这么离谱。双方协商了好几次,都没能达成一致。 女子实在没办法,也不想再和公司纠缠,就提出不想继续干了,只希望公司配合自己申领失业金,毕竟自己缴纳了失业保险,现在非自愿离职,理应享受这份待遇。 可让她没想到的是,公司嘴上答应会配合,却一直没有实际行动,既不肯出具相关证明,也不肯在系统里做相关操作,甚至还要求她签订一份协商一致的协议,才肯帮忙办理。女子担心协议里有猫腻,不敢轻易签字,就这样,失业金的事情一直拖了下来,她一边要养伤,一边要和公司拉扯,身心俱疲。 其实很多人都和这位女子一样,遇到这种事都会慌神,不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犯了,也不知道该怎么维权。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而且公司不能单方面调岗降薪。这位女子下班路上摔骨折,就算没有认定事故责任,也属于工伤范畴,公司未经她同意就调岗降薪,本身就是违法的。 再说说失业金的事,申领失业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办理失业登记。 这位女子是因为公司违法调岗降薪才被迫离职,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就有资格申领。而公司有义务为她出具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配合她办理相关手续,拒绝配合本身就是违反《社会保险法》的行为。 可能有人会说,公司也有自己的难处,门店减少需要调整岗位,可再难也不能拿员工的权益开刀。反观绍兴中院之前发布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例,一位下肢残疾的员工被公司不合理调岗,法院最终判决公司违法,支付了经济赔偿金。 这就说明,公司的经营自主权不能凌驾于员工的合法权益之上,调岗降薪必须协商一致,还要兼顾员工的身体状况,不能随心所欲。 这件事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最终的结果,女子还在和公司协商,也有可能会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实仔细想想,这件事暴露的不仅仅是一家公司的问题,更是很多打工人面临的困境——遇到工伤、失业等问题时,不知道自己有哪些权益,也不知道该怎么维权,而有些公司就是抓住了打工人的这种弱势,肆意侵犯员工权益。 无论是公司还是员工,都应该守住自己的底线。公司要明白,员工是企业发展的根基,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才能留住员工,才能长远发展,一味地压榨员工、侵犯员工权益,最终只会自食恶果,不仅要支付高额赔偿金,还会损害企业的信誉。 而作为打工人,我们也要多了解一些劳动法律法规,遇到不公待遇时,不要忍气吞声,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毕竟,我们的合法权益,从来都不是靠妥协换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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