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一对夫妻将名下4套价值千万的房产赠予未成年儿子。然而,儿子在读研究生时,竟将父母双双告上法庭,索要多年来高达700多万元的租金。对此,两审法院观点不一。 谢先生和妻子林女士是上世纪90年代下海经商的先行者,靠着灵活的头脑做进出口贸易。那时候下海风险大,夫妻俩起早贪黑,吃了不少苦,好不容易才攒下第一桶金。 随着生意越做越稳,夫妻俩陆续在广州购置了4套房产,市值加起来足有上千万。考虑到以后都是给儿子留的,也恰逢当时广州房产政策收紧,名下有房不能再新增购房,夫妻俩就索性把这4套房产,全都登记在了未成年的儿子名下。 那会儿儿子还小,根本不懂房产意味着什么。夫妻俩想着,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既能规避政策限制,也能给儿子未来的生活留个保障,算是提前给儿子铺好路。 之后的几年,这4套房产一直由谢先生夫妻打理,对外出租收取租金。这些租金,大多用来偿还夫妻二人其他房产的房贷、家里的日常开支,还有儿子的教育费用,夫妻俩从没想着要占为己有。 日子一天天过去,儿子顺利考上大学,后来又攻读研究生,成了别人口中“有出息”的孩子。谢先生夫妻也渐渐老去,想着苦了一辈子,终于能松口气,安享晚年。 可他们万万没想到,一向乖巧的儿子,在读研期间,突然一纸诉状,把他们夫妻俩告上了法庭。诉求很明确,要求他们返还这几年4套房产出租所得的租金,算下来足足有700多万元。 谢先生夫妻接到法院传票时,整个人都懵了。他们想不通,自己掏心掏肺疼大的儿子,怎么会因为租金,把亲生父母告上法庭。法庭上,儿子的态度很坚决。 他说,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自己就是合法产权人,房产产生的租金收益,自然该归自己所有。之前自己未成年,父母代为管理可以,但现在自己已经成年,父母就该把多年积攒的租金还给自己。 谢先生夫妻则十分委屈,他们辩解,房子虽然登记在儿子名下,但所有购房资金都是夫妻俩经商所得,当初赠与儿子,纯粹是出于对儿子的疼爱。 这些年收取的租金,并没有被他们挥霍,全都用在了家庭共同开支和儿子的成长上,并不是故意侵占。 除此之外,谢先生还提到,当时把房产登记在儿子名下,还有规避商业风险的考虑,并非单纯的无偿赠与,夫妻俩才是房产的实际出资人。一审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儿子的部分诉求。 法院认为,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物权的证明,4套房产登记在儿子名下,儿子就享有房产的收益权。扣除儿子自认已经收到的部分租金,判决谢先生夫妻共同返还剩余租金500多万元。 一审判决下来后,谢先生夫妻难以接受,当即提起上诉。他们觉得,一审法院只看房产登记,忽略了家庭亲情和实际情况,这样的判决对他们太不公平。 二审法院审理后,给出了完全不同的观点。法官认为,这起纠纷属于家庭内部纠纷,不能单纯按照一般物权纠纷来判定,还要兼顾伦理和公序良俗。 二审法院指出,儿子取得房产,是基于父母子女的特殊身份,属于纯获利益的行为,并没有付出任何对价。 如果只凭房产登记,就排斥父母对租金的合理管理和使用,不符合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而且,这些年的租金,主要用于家庭开支、房贷偿还和儿子的教育,并没有被父母非法占有。 更重要的是,儿子读研期间,仍在接受父母的经济供养,尚未具备独立经济能力,此时起诉父母索要租金,确实有悖于亲情和公序良俗。 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儿子的全部诉讼请求。其实这起案子,没有绝对的对错。 从法律层面,儿子作为房产登记人,确实有权利主张收益;但从亲情层面,父母倾其所有为儿子铺路,儿子却因租金反目,难免让人寒心。 说到底,父母赠与房产,本意是爱与保障,而非日后反目的导火索。无论是父母还是子女,都该多换位思考,别让金钱,冲淡了最珍贵的亲情。


风轻扬
直接取消赠予,收回房产,到老了全部卖掉,去养老院,一分钱都不要留给他儿子。
把酒醉清风 回复 03-13 10:17
只要过户了就撤销不了
墨者 回复 把酒醉清风 03-13 12:52
房子不会是唯一资产,小头而已
明亮火焰
一审法官是什么玩意?基本的社会常识一点都不了解的吗?
用户10xxx17 回复 03-13 22:07
[微笑]
用户10xxx53 回复 用户10xxx17 03-13 22:20
[开怀大笑]
花有重开时 冬
白眼狼啊
用户10xxx55
这种白眼狼多留一天都是祸害!
无聊的人
没救咯,老了养小号都来不及!
刘昊
附条赠与可撤销,条件就是孝,父母只要说不孝,赠送的房产和租金可全部撤销。
追梦者……
应该回收那四套房。他已经成年了,这房跟他无关。把他赶出去。养了一只白眼狼。
用户18xxx37 回复 重度嗜茶 03-15 12:04
请提供买房资金来源证明是白眼狼出钱买的
重度嗜茶 回复 03-13 20:23
已经在他名下了,你说收就能收?
谢四明
养了这样的白眼狼儿子也真是悲哀
用户10xxx78
父母亲心是好的,但手续上差一点,应该是由儿子亲笔写一个保证书,说明房产的经费是父母亲出的,房产证是他名,只有等父母亲逝世后才能想到这房子,并有见证人签名,这样他就不会去想这些房子了。
稀罕 回复 03-13 19:05
不满18岁有法律效应?
好奇
父母和儿子算算帐,培养费生活费,衣食住行全算,估计儿子要还两老钱。把上大学的钱也吐出来
冰雪待晴
经此一事显露出儿子的里外不是人。
用户55xxx00
这些事太多了,还有小孩上诉要求返还压岁钱的,可想想,没父母谁他妈看小孩面子给压岁钱,路上的乞儿怎么没人给钱?所以财产要握在自己手里
用户11xxx27 回复 03-17 17:58
压岁钱不算什么。
用户10xxx78
白眼狼儿子
叶长盛
亲生儿不如近身钱的道理。
用户14xxx64
敢紧再生一个
止殇之残
是送孩子出国了吧
鸿飞
又一条狼,还是白眼的
用户17xxx94
所以九龙夺嫡还是有必要的。
真_巍巍无双
不管案例真假,但的确给法律提出了一种可能性。应该弥补这个漏洞。父母给孩子买房,孩子分文未出或按比例出资的,可以随时取消赠予,并按税收政策,补上应缴的房产税。另外,赠予房产的出售,父母有权从孩子手里追回出售房款,追回自己的购房资金,天经地义。这样,父母总归有所保障,绝对不能轻易便宜了白眼狼!什么玩意儿,看着就来气!百善孝为先,父母处处为你着想,你却想着怎么坑自己父母,那就得付出相应的代价。
从良断青丝
我一直的观点是,死后财产都是你的,活着的是时候我买的东西都要在自己名下,你若是不走正路或者不孝顺一分钱拿不到。
用户16xxx61
骗回来吃饭,下点老鼠屎
海之盛泰
明眼人都睇到系风险转移、左手转右手,不过尼招五够高。
无法理解
这样的故事不太可信,估计是编的
时事看今朝
这文章是来挑事的吧?这种事基本不可能发生,除非他儿子已经不是人类了[开怀大笑][开怀大笑]
用户14xxx23
一看就是老俩口迷上保健品了!!!
海涛
小编 别一天扯这些文章
何显
一定有内情,不会无原无故告其父母。
用户16xxx43
白眼狼,断绝父母子关系!
6789278
打官司,撤销蹭予!
美食美客
AI编的吧
用户10xxx86
今生此子,夫复何求?
用户15XXX03
有这样的反骨仔,真是欲哭无泪啊
沁汜
瞎编乱造
龍鳯呈祥
假新闻,骗流量。
AK74
获赠予方,就没有相应的责任与义务吗。
狠人她哥
逆子啊
荆南
编故事
用户14xxx07
建议学校取消他的学籍
生花妙笔难写命里书
奉劝各位有钱攥着攥到死,死后他们枪是他们的事[doge]
黄梓源
是儿子我一定给他,族谱除名
悟空
收回赠予。
欢乐马
二审法官公正,好样的![玫瑰][玫瑰][玫瑰][玫瑰][玫瑰][作揖][作揖][作揖][作揖][作揖][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用户10xxx29
最好是亲手杀了你这俩只父母[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用户10xxx15
我不信会有这种儿子
用户10xxx27
以后赠与的东西都要留个心1~像这种白眼狼就不该活在当下
简单
起诉儿子归还过户后供楼的费用!
缘来有你
这儿子TM的还是人吗?养这儿子还不如养一条🐶
Monica
乱说,未成年人根本不能单独拥有房产,房产证上必须要有一个监护人
用户10xxx12
@千问 有正规媒体报导吗?
用户10xxx12 回复 千问 03-14 03:07
我查了广东高院的典型案例,和这个案例完全不是一回事。除了你说的今日头条,手机光明网之外,还有别的实体媒体报导此事吗?
千问 回复 03-14 02:55
有的。这个案例被多家正规媒体报道过,例如今日头条、手机光明网等。此外,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25年11月21日发布的典型案例中,也提及了类似父母在债务发生前将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的法律效力问题,可供参考。
陌上花开
生养了个白眼狼,,
BB
好大条狼[汗][汗]
随便聊聊
登记名下不是赠予,
重度嗜茶 回复 03-13 20:24
现行法律是只要登记在名下就认为是属于他的,除非提前签代持协议
用户10xxx93
生了个白眼狼[抠鼻][抠鼻][抠鼻]
用户10xxx75
养了一个狼崽子啊!
城市猎人
跟儿子划清界限吧,儿子白养了。
花京院典明
养老靠钱,不是靠孩子
用户12xxx65
读傻了。建议住院治疗。
用户13xxx64
这点心眼全用到父母身上了!
用户10xxx39
收回全部房产,断绝与子关系
用户75xxx74
这儿子太不像话了,狼子
一路向东
要是这样的新闻越来越多,以后谁会要孩子?父母为了孩子付出了自己的半辈子,到头来被孩子反咬一口
songC
过早懂事的孩子,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用户10xxx15
这样的儿子,不要也罢
用户99xxx14
不孝之子
心海oppa
这双父母上辈子做了什么缺德事,有这么样的儿子[晕][晕][晕]
逝去的青春
白眼狼
一阵风
说到底,就是儿子不会感恩,唯利是图,那问题来了,是谁把它培养成这样?还不是父母自己?所以啊,这个回旋镖,这生意人父母,中得不冤……
用户10xxx22
白生白养了一只白眼狼,
快乐每一天
读那么多书读致狗肚子里去了
用户11xxx82
这编文辑提醒我了,养个白眼狼[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君雄
起诉儿子,要他赔命!
知足常樂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俗语说得好,“亲生仔不如近身钱”。
用户14xxx23
儿子怎么没付出对价,他帮他父母规避了限购令,让他父母能继续炒房获利!!
碧海云天
子不孝,房之过。
赐梦令
孩子要穷养,不然养出个白眼狼
悟空
老了去养老院。一分钱也不给这样的儿子。
风吹麦浪
按照一审判决是对的。免得有些人钻税法的空子。
华哥
这是养了个什么玩意儿哦
抒晨之上
只能一个先死一套房里,另一个拉着到第二套房分尸,再全部扔第三套房里,自己到第四套房死,没办法,生到这种儿子活着还有啥意思。
用户17xxx97
这还是人吗?读那么多年的书,究竟教会了什么?
用户11xxx27
可以收回来,并断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