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广东阳江,男子见一在三轮车睡觉的拉布拉多可爱,多次用手拍打逗狗,狗急

福康说案例 2026-03-12 15:59:55

“冤不冤?”广东阳江,男子见一在三轮车睡觉的拉布拉多可爱,多次用手拍打逗狗,狗急了咬了他一口,男子火冒三丈,跑去报警,最后,狗的主人赔了男子500元,网友反问:狗子算不算正当防卫? 要说这位男子手是真的欠,人家拉布拉多趴在三轮车上睡得正香,也招你也没惹你,你没事撩扯它干什么呢? 男子估计当时心里闲得发慌,瞅见那大耳朵、肉嘟嘟的拉布拉多,手就开始发痒。 他凑过去拍打、逗狗,心里可能还美滋滋地想,嘿,这大狗脾气好,逗两下肯定没事,看它那憨样,拍两下还能咬我不成? 他这是一种典型的好奇害死猫心理,总觉得动物没脾气,非得挑战人家的耐性。 可他忘了,泥人还有三分火性呢,更何况是正在趴着睡觉的狗? 拉布拉多也算脾气好的了,趴在那一开始没动,任凭男子反复拍打、挑逗。 可能最后狗实在被拍疼了,回头就是一口,这下好了,男子先是吓出一身冷汗,接着发现自己被咬了一下。 他顿时火冒三丈,还跑去派出所报了警。 拉布拉多的主人邓先生,是开店的,家里养的拉布拉多,当时就趴在店门口的三轮车上睡觉。 出事后,邓先生也挺郁闷,这狗天天乖乖睡觉,你非得把它惹火了。 而且,邓先生说,那男子也在附近开店,只不过离他家比较远。 你说说,这男子也是闲的,离着邓先生家比较远还跑人家店门口逗狗,也是没谁了。 有人问,狗子这算不算正当防卫? 在这起事件里,男子反复拍打挑逗正在睡觉的拉布拉多,这明显属于故意挑衅动物的行为,狗被拍急眼了才反咬了他一口。 《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所以,邓先生可依据该法条,证明损害是因男子的故意造成的,从而不承担或者减轻自己的赔偿责任。 最终,邓先生赔了男子500元,有可能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不想把事情闹大、男子确实有一定损伤等,做出的一个折中处理。 有人说,虽然我不是爱狗人士,但是不喜欢可以躲。如果是人去挑逗狗,被咬也是活该。不喜欢,你去撩它干嘛。 这男子确实有点“欠”,人家拉布拉多好好地在三轮车上睡觉,他非要上去反复拍打挑逗,这不是没事找事嘛。 狗也是有情绪的,被吵醒还一直被打扰,换谁都会生气,狗急了咬人也是情理之中。 狗的主人最后赔了500元,其实也挺冤的,毕竟是因为男子的故意挑逗才导致狗咬人。 但狗主人可能也是为了息事宁人,不想把事情闹大。 也提醒大家,在外面看到动物,不管它看起来多温顺,多可爱,都不要随意去挑逗、招惹,要尊重动物的生活习性,不然出了事,自己也得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能拿宠物的好脾气当成你放肆的资本,很多人总觉得拉布拉多是“无攻击性犬种”,就觉得怎么折腾都没事。 其实动物和人一样,都有边界感,你伸手去打破这个边界,就得做好承担后果的准备。 你对此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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