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于107年认定国民党原中央党部(台北市中山南路11号)为「不当取得财产」,并向国民党追征11亿3972万余元一案,最高行政法院判决国民党胜诉、撤销处分并驳回党产会上诉,全案确定;民进党团干事长庄瑞雄表示,尊重司法,但这只是个别案件在举证与法律认定上的问题,并非对党产问题的历史翻案。

针对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于107年认定国民党原中央党部(台北市中山南路11号)为「不当取得财产」,并向国民党追征11亿3972万余元一案,最高行政法院判决国民党胜诉、撤销处分并驳回党产会上诉,全案确定;民进党团干事长庄瑞雄表示,尊重司法,但这只是个别案件在举证与法律认定上的问题,并非对党产问题的历史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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