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西双版纳,女子跑了3000公里,到景区游玩,她不但买了门票,还买了餐厅低消8

向山戏 2026-03-10 20:57:38

云南西双版纳,女子跑了3000公里,到景区游玩,她不但买了门票,还买了餐厅低消88元,才能入座,结果在游玩的过程中,因为明星要综艺录制,工作人员强硬清场,态度非常不好,女子的体验感很差,她大声说道:“我们是花钱来旅游的,明星和我们有啥关系?” 3000公里的跨省行程,耗费的不只是交通与时间成本,更是普通人对远方风景的满心期待。女子全程遵守景区规则,购买大门票、完成餐厅最低消费,履行了游客的全部义务,她有权在付费区域正常停留,享受对应的游览与餐饮服务。工作人员没有提前发布公告,没有做任何解释沟通,直接上前强硬清场,言语态度都十分恶劣,这种做法完全无视游客的合法权益,也打破了景区与游客之间最基本的消费信任。 景区后续回应称,录制场地仅占小部分区域,且平日较少开放,不会影响正常游览。这样的说法根本无法让人信服。女子已经在涉事区域消费入座,景区在收取费用后,就有义务保障服务的连续性,临时将场地挪作商业录制使用,却不告知已消费游客,本身就是单方面违约。普通游客千里迢迢赶来,不是为了给综艺录制腾位置,更不是为了承受无端驱赶带来的糟糕体验。 按照《旅游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游客享有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有权拒绝强制交易与不合理限制。景区承接商业综艺录制,理应提前公示时间与区域,给游客选择是否入园、是否更换区域的权利,也可以采取退票、补偿等方式减少游客损失,而不是用强硬手段直接清场。现场工作人员的粗暴操作,不仅触碰法律红线,更拉低了西双版纳的旅游服务形象。 西双版纳作为云南核心旅游目的地,依靠独特的自然风光与民族文化吸引全国游客,文旅产业的长久生命力,来自游客的真实口碑,不是短期的明星流量。云南本地早已出台影视拍摄与景区商业活动的规范要求,明确商业拍摄不得影响游客正常游览,本次事件明显没有落实相关规定。景区为了迎合节目组,把付费游客放在次要位置,看似收获了短期合作收益,实则在消耗长期积累的品牌信誉。 女子的大声质问,说出了所有普通游客的真实想法。明星参与综艺录制是工作,游客花钱旅游也是正当消费,两者之间没有高低之分,更不存在游客必须让路的道理。现场工作人员把商业录制当成优先事项,用恶劣态度对待消费者,这种重流量、轻服务的思维,正是文旅服务中的常见弊病。 很多游客出门旅游,在意的不只是风景,还有被尊重、被善待的体验。3000公里的奔赴,换来的是无理由清场与糟糕态度,换谁都会感到气愤与委屈。景区想要借助综艺提升热度没有错,前提是不能牺牲普通游客的利益。提前公示、合理规划、温和沟通、适当补偿,这些基础操作,远比强硬清场更能体现景区的运营水平。 文旅行业的核心是服务于人,景区的公共属性永远高于商业利益。明星没有特权,流量不能任性,每一位付费游客都应得到平等对待与基本尊重。别让远道而来的期待,变成失望而归的遗憾,更别让优质的旅游资源,被不规范的服务与双标对待毁掉口碑。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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