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江苏男子撞人逃逸,自己摔成9级伤残,反告追赶者索赔10万 江苏一男子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撞倒外卖员后逃逸。两名外卖员见状追赶,男子慌不择路侧翻摔成9级伤残。他竟拿着事故认定书,起诉两名外卖员索赔10万,法院判决太解气 2024年的一天,外卖员李某正常骑行送餐。王某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突然将他连人带车撞倒。李某膝盖擦破,餐品撒落,王某却没停车,直接逃逸。路过的外卖员张某看到这一幕,当即驾车追赶。李某忍着疼痛扶起电动车,也跟着追了上去 王某本就因逃逸心慌,见两人追赶,变得更加慌乱。他不顾交通规则,从非机动车道强行拐进机动车道。因车速快、转弯急,电动车失去平衡侧翻,王某重重摔倒。李某和张某赶紧停车,没有不管不顾,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 交警赶到后,将王某送医,同时调查事故详情。王某被诊断为右股骨颈骨折,鉴定为9级伤残。交警出具认定书,第一次事故王某负全责。第二次事故,王某与两名外卖员三方负同等责任 没想到,王某竟拿着认定书索赔,遭拒后起诉至法院。他要求两名外卖员及他们参保的保险公司,赔偿10万元。李某觉得自己才是受害人,追赶逃逸者是正当行为。张某认为自己是见义勇为,好心帮忙,不该担责。两家保险公司也明确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很多人以为,交警认定同等责任,就该三方分摊赔偿。但法院审理后认为,不能简单按这份认定书判责。张某的追赶属于见义勇为,李某的追赶是自力救济。两人都没有伤害王某的意图,也没超过必要限度。王某受伤的根本原因,是他肇事逃逸、违规变道。就算没有追赶,他慌不择路也大概率会引发事故。也就是说,追赶行为和王某受伤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最终,法院驳回王某的全部诉求,诉讼费和鉴定费由他自己承担。这个判决也给大家提了个醒,见义勇为、正当维权受法律保护。肇事逃逸本就是违法行为,自己犯错受伤,别想倒打一耙 你觉得这个判决合理吗?遇到肇事逃逸,该果断追赶吗?欢迎留言讨论 官方信源:中国法院网2025年8月17日《追赶肇事逃逸者,需担责吗?》、江苏法治报2026年2月25日《撞人逃逸后自摔,反告追赶者被驳回》、扬子晚报2026年3月1日《9级伤残索赔10万,法院: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