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春天,湖北省黄安县(1952年改为红安县)人民政府判处抗日将领、起义将领、原国军中将石毓灵死刑并立即执行,随即石毓灵被枪决。 石毓灵1891年出生于湖北黄安。幼年进入湖北陆军特别小学堂接受基础军事训练,随后考入武昌陆军第三预备学校继续深造。1917年9月他从保定陆军军官学校第四期步兵科毕业,学校当时是培养大批军官的重要基地。毕业后他被分发到湖北陆军部队服务,先后担任湖北陆军第一师司令部参谋和步兵团团附等职务。这些岗位让他熟悉部队日常运作和作战协调,为后来升迁打下基础。在北伐前后,他逐步承担更多责任,1927年5月出任国民革命军第三十一军暂编第二师步兵第四团团长,同时代理副师长和暂编第二旅旅长职务。那段时间部队频繁调动,他负责指挥行军和训练事务。 1929年4月石毓灵调任国民革命军第四集团军新编第十七师师长,直接隶属李宗仁指挥。他率部参与桂系集团的反蒋活动,部队在战斗中遭遇失利,该师随后被裁撤,他本人也遭到免职。这次事件后他的军职暂时中断,转向地方行政领域。1932年10月他担任湖北省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1936年4月改任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主要处理辖区内的行政事务和保安工作。1936年7月他获得国民革命军誓师十周年纪勋章,作为对前期服务的肯定。这些行政经历让他熟悉湖北地方情况,为抗日时期的工作做了准备。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石毓灵继续担任湖北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负责家乡地区的游击作战事务。他率领部队在湖北境内开展抵抗活动,参与了1939年的随枣会战。那次会战中日军发动进攻,中国军队在随县枣阳一带组织防御和反击,他所部承担了部分游击阻击任务。1940年他调任第五战区第一游击纵队司令,奉命与相关方面共同组建第五战区豫鄂边区抗敌工作委员会。在委员会中石毓灵担任军事指挥部总指挥,负责军事行动的安排和指挥权掌控。后来按照上级要求,他对委员会内部人员进行调整,中共方面派出的陶铸等以顾问身份参与政治指导部工作,之后陶铸等人离开鄂中地区。整个抗日期间石毓灵的部队保持在湖北作战,维持了地方抗日力量的存在。 抗日战争胜利后,石毓灵获得多项晋升和表彰。1945年2月他被授予陆军少将军衔,同年10月获得忠勤勋章,1946年5月获得胜利勋章。这些荣誉记录了他在前一阶段的贡献。1947年3月他晋升陆军中将军衔,同时退为备役,同年出任湖北黄安县县长。在县长任上他处理地方政务,维持县域秩序。内战期间国军形势发生变化,石毓灵看到整体局势后主动申请退役。此后他留在黄安地区,观察时局发展。1949年5月解放军推进至湖北,他决定向解放军投诚,策动黄安一带原有国军旧部参加起义行动。这次起义使当地局势平稳过渡,湖北解放后石毓灵因此得到新中国人民政府的优待,继续在黄安县居住安度晚年。 石毓灵的军政经历跨越多个重要历史节点。从保定军校毕业进入湖北军队,到北伐时期担任团长和旅长职务,再到桂系反蒋战争中的师长角色,他始终处于部队指挥一线。这些任职让他积累了实际作战和管理的经验。转入地方行政后,作为专员他需要协调军政资源,保障辖区稳定,尤其在抗日战争爆发后,湖北成为重要战场之一。他的保安司令身份要求组织游击力量,配合正面战场。随枣会战是武汉会战的前哨战,涉及多支部队协同,他所部在当地山地开展活动,有效牵制了部分敌军。第五战区豫鄂边区抗敌工作委员会的组建,则体现了当时国共合作抗日的具体形式,他作为军事负责人参与了相关军事计划的制定和执行。 委员会成立后,石毓灵负责军事指挥部的日常运作,安排游击队的部署和后勤支持。中共方面参与政治指导部的工作,双方在统一战线框架下开展合作。后来全国性局势影响下,他遵照指示对内部人员进行调整,陶铸等人逐步离开鄂中区域。这段经历记录在当时的文件中,成为他抗日履历的一部分。战争胜利带来的晋升,包括少将到中将的军衔变化,以及忠勤勋章和胜利勋章的授予,反映了国民政府对他在抗日中作用的认可。退为备役后担任黄安县县长,让他回到出生地直接管理基层事务,那时县长需要处理民政、治安和资源分配等多项工作。 1949年5月的起义行动是石毓灵晚年重要转折。他联系原有旧部,促使他们加入起义序列,这直接帮助了湖北地区的解放进程。起义后当地政权顺利接管,他本人获得相应优待,在黄安县继续生活,没有立即面临其他安排。这种待遇延续到1951年春天。在此之前,他的身份作为抗日将领和起义将领得到认可,生活相对安定。整个过程符合当时对投诚人员的政策安排,也与他前期在黄安的任职经历有直接关联。 1951年春天,湖北省黄安县人民政府对石毓灵进行审判,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随即执行枪决。这一判决依据当时的法律程序完成,石毓灵当场身亡。他的身份包括抗日将领、起义将领和原国军中将,在判决中得到明确认定。这次执行发生在黄安县境内,标志着他一生的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