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赵芳突然病逝,9岁女儿孙艺菲的抚养权为何给了妹妹,而不是更亲的前夫呢?道理其实非常简单! 一、结婚时间短,离婚时间久。赵芳出生于1964年,34岁结婚,3年后离婚,直到2008年死亡,她已离婚7年。 在那个年代,34岁已经是非常晚婚了,但赵芳的婚姻仅维持了3年,女儿还那么小仍然离婚,可见她和丈夫感情薄弱,夫妻矛盾大到不可调和。 因此在生病住院时,她能想到的只有自己的娘家人,而不是已离婚7年的前夫。 二、对弟弟妹妹的盲目信任。过去一些地方,家族宗族的封建观念非常浓厚,认为血浓于水的牵连磨灭不掉。 赵芳和弟弟妹妹都姓赵,有血脉牵连,和前夫的联系只有一张婚纸,并且早就破了,前夫又有了新的家庭。 女儿孙艺菲年纪幼小,她名下又有大量财产,想着弟弟妹妹能够照拂孩子,帮忙守护财产,最后再还给女儿。不至于让女儿在前夫继母家受罪,自己的财产被外人占走,没想到最后还是被监守自盗。 这和古代外戚干政、武则天想立武三思为嗣,有异曲同工之处。 三、娘家人提前行动。赵芳做生意是在石家庄,户口也在那边,2008年生病住院才两三天,娘家人就将她转移到河南老家平顶山市的医院。 从后来赵芳很快死亡看,她当时的情况非常严重,弟弟妹妹不将她送往更大更好的医院救治,反而转回老家小医院,显然是另有图谋。 孙艺菲想看母亲不能看,怀疑母亲死因不明,舅舅小姨又联手窃取遗产,种种迹象都透露着诡异。 也许当时财产和抚养权的公证,真的并非出于赵芳自愿! 四、前夫无能为力。与赵芳离婚后,孙父又有了新的妻子儿女,在处理孙艺菲母女的事情上,自然显得极为敏感尴尬。 在孙艺菲跟着小姨生活的十年期间,父亲有多次来看她,但小姨阻止,死活不让父女见面。 这个细节说明,生父对女儿还是很有感情的,只不过抚养权公证,明确指定女儿由小姨抚养,他有自己家庭,也没有办法硬抢过来,除非证明该公证无效,或者是伪造的。 生父和小姨相比,显然生父更亲!父女之间,血缘关系浓厚,母亲离世,父亲成为监护人原本顺理成章。 可最令赵芳想不到的是,她最信任的娘家亲人,居然联手算计她,一个成了女儿监护人,控制一切;另一个冒用身份结婚成了“丈夫”,明目张胆继承转移财产。 说好的等孙艺菲成年后,赵芳的遗产就会全还给她,结果被瓜分殆尽,连最后一间不值钱的小店铺,孙艺菲都无法合理继承。 古人常说手足情深、娘亲舅大,若金钱真的让人罔顾人性、发狂至此,那有再多的钱,也与牲畜无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