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女子气死个人,结婚之后,她拒绝同房,丈夫心想你要是不愿意好好过那就离

🌙河北,一女子气死个人,结婚之后,她拒绝同房,丈夫心想你要是不愿意好好过那就离婚吧。让女方退还30多万的彩礼钱,还有结婚时赠予的“五金”首饰,女子不同意,上诉之后,相关部门因为证据不足驳回男子上诉。没办法,男子租了礼炮车,来到女方娘家讨要说法。 河北邢台一名男子,经媒人介绍和邻村女子相识,相处三个月后,双方家长商量婚事,按照当地婚俗,男子家向女方支付了32万彩礼,还花费4万多元购买了“五金”首饰,包括金项链、金手镯、金戒指、金耳环和金吊坠,前后总花费近37万元。 这笔彩礼钱,是男子父母辛辛苦苦攒了十几年的积蓄,还向亲戚朋友借了一部分,原本以为儿子结婚后能安安稳稳过日子,没想到婚后的生活,让男子彻底陷入了困境。 两人举办完婚礼,正式领证成为夫妻,可婚后第一天开始,女子就以各种理由拒绝和男子同房,要么说身体不舒服,要么说情绪不好,始终不肯履行夫妻之间的基本义务。 男子一开始还耐心劝说,以为女子是刚结婚不适应,特意请假在家陪伴,可不管他怎么照顾、怎么沟通,女子始终态度坚决,甚至分房睡,两人同住一个屋檐下,却形同陌路。 就这样僵持了三个多月,男子实在忍无可忍,他找到女子谈心,明确表示,要是不愿意好好过日子,那就和平离婚,只要女方退还32万彩礼和“五金”首饰,他就不再纠缠。 可女子的态度很坚决,既不同意离婚,也不肯退还彩礼和“五金”,还说彩礼是男子自愿给的,“五金”是结婚赠予的,属于她的个人财产,没有退还的道理。 男子多次和女方家人沟通,女方父母也帮着女儿说话,说女子只是一时适应不了,让男子再耐心等等,可男子知道,这只是借口,女子根本就没有好好过日子的打算。 无奈之下,男子只能收集证据,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离婚,并要求女方退还全部彩礼和“五金”首饰,他提交了彩礼转账记录、购买“五金”的发票,还有和女子的聊天记录,证明双方婚后没有夫妻生活,婚姻名存实亡。 可法院审理时发现,男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充分证明女子长期拒绝同房,聊天记录中没有女子明确拒绝的表述,也没有第三方证人证言,而且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不符合法定离婚的部分情形,最终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男子的上诉。 男子拿到驳回判决后,心里又急又气,家里的债务还没还清,彩礼和“五金”要不回来,婚也离不了,女子依旧不和他同房,也不回家,一直躲在娘家。 他又多次找到女方娘家,可女方家人要么闭门不见,要么就恶语相向,根本不跟他协商解决,男子实在走投无路,想到了一个办法,租了一辆礼炮车,拉着横幅,来到女方娘家所在的村子讨要说法。 礼炮车一开到女方家门口,就吸引了周边众多村民围观,男子把自己的遭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村民,还拿出了彩礼转账记录和“五金”购买发票,证明自己所说的都是事实。 村民们围在一起议论纷纷,大多都在指指点点,有人说这个女子实在过分,拿了人家的彩礼,不离婚、不退钱,还不同房,分明是在耽误男方,也有人说,不管怎么说,女子都不该这样做,就算不愿意过日子,也该好聚好散。 有村民透露,女方之前也和别人订过婚,后来也是因为彩礼问题闹掰,最后没退还彩礼,只是当时事情没有闹大,很多人不知道。 女方家人听到外面的议论声,始终没有开门,只是在屋里打电话,没过多久,当地村干部和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劝说男子不要采取过激行为,有问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民警了解情况后,联系了女方及其家人,要求他们出面协商,可女方依旧拒绝露面,只通过电话表示,自己没有过错,不愿意离婚,也不会退还彩礼和“五金”。 据了解,按照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法院可综合考虑返还比例。 男子的情况,正是因为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双方未共同生活、女子拒绝履行夫妻义务,也无法证明女方存在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才导致上诉被驳回。 目前,男子还在收集补充证据,打算再次提起诉讼,而女方依旧躲在娘家,双方的僵局始终没有打破,周边村民也一直在关注着这件事的进展。 很多村民都说,男子的遭遇太让人同情,花了这么多钱,娶回来一个“活祖宗”,既不同房也不离婚,还不退钱,换做谁都得急。也有少数人表示,不清楚其中的隐情,不敢随意评判。 男子现在最头疼的就是,找不到足够的证据,就算再次起诉,也不知道能不能胜诉,家里的债务越来越多,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大家觉得,男子租礼炮车讨要说法的做法合适吗?女方既不离婚、不退钱也不同房的行为,到底有没有过错?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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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气沉沉讲国际军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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