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二级,怎么成了“寻衅滋事”? 2月21日,某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刘某飞、韩某娜采取强制措施;2月24日,某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刘某飞、韩某娜批准逮捕。” 被打人丁某乐在遭到殴打后,经过鉴定,已经造成了“轻伤二级”,检察院不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作出逮捕决定,而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是什么意思,或者法律究竟是如何规定的?印象中,似乎“寻衅滋事罪”的在量刑裁定方面轻一些,而“故意伤害罪”在量刑裁定的时候要严厉一些。 实际上,刘某飞、韩某娜到达现场后,并没有认真、细仔的听取发生纠纷的双方对该纠纷的详细陈述。虽然事出有因,但他们粗暴、似乎上去就殴打他们的行为,实际上好像就是故意伤害他人的身体和身心的健康。

用户13xxx12
寻衅滋事罪加故意暴力致人伤残!
坏坏
你还为他们的行为抱亏吗?错打3人还不是寻衅滋事?
无心
前两年不是取消寻衅滋事罪了吗。
林桦
寻衅滋事罪好像比故意伤害罪重吧!寻衅滋事罪考虑了社会影响量刑比故意伤害罪重,如造成对方轻伤寻衅滋事可是五年刑期,而故意伤害是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