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53岁男子在朋友的陪同下,去另外一朋友家拜年,席间,主人询问男子和朋友是否喝点酒,二人并未反对,主人为男子倒了一两白酒,为另一朋友倒了2两白酒,其余人并未饮酒,也并无劝酒行为,饭局结束后,又一起玩了一会牌。牌局结束后,男子坚持自己骑电动车回家,其他人并未强行劝阻。谁知,男子回到家后,突然感觉到身体不适,家人赶紧将其去医院。结果抢救无效死亡,医生确诊为为脑干梗死、急性酒精中毒。家属悲痛欲绝,将男子朋友,以及设宴主人一并告上法庭。法院的判决很意外! 2025年2月,正是家家户户团圆过年的好日子,走亲访友、聚餐吃饭本是再平常不过的开心事,可谁也没想到,一场普通的拜年聚餐,却酿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 53岁的龙某,在朋友朱某某的陪同下,一起到杨某某家中拜年聚餐。 主人杨某某见老友上门,心里十分高兴,连忙张罗着买菜做饭,很快就备好了一桌子丰盛的饭菜,还拿出了自己珍藏的散装白酒。 席间,杨某某询问大家要不要小酌两杯助兴,龙某和杨某德也没有推辞,都说少喝一点热闹热闹。 杨某某便给龙某倒了约一两白酒,给杨某德倒了二两,桌上其他人都没有喝酒,全程也没有任何人劝酒、拼酒,大家喝完杯中酒,便很自然地结束了用餐。 饭后,杨某某、杨某德、龙某和熊某某四人还一起坐下来打牌娱乐,当时龙某的状态一切正常,看不出任何不适。 等到牌局结束,天色已经很晚,同行的人都担心龙某喝了酒骑车不安全,提出要送他回家,可龙某执意要自己驾驶电动三轮车回去,任凭大家怎么劝说都不肯接受。 众人见他态度坚决,加上觉得他只喝了少量酒应该不会有问题,便没有再坚持,任由他独自离开了。 可意外来得猝不及防,当天晚上21点左右,龙某突然身体严重不适,被紧急送往医院后,诊断为脑干梗死、急性酒精中毒。 尽管医院全力抢救,龙某还是在次日凌晨不幸离世。 家属悲痛欲绝,难以接受这个事实,认为发生这样的意外,朱某和杨某某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于是,一纸诉状将二人告上法庭。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杨某某和朱某对龙某的死亡之间不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杨某某和朱某作为共饮者,应有照顾义务,应安全将龙某送回家并交给家属,存在一定过错。 最终,判处杨某某和朱某各赔偿龙某2万元。 对此判决结果,评论区炸了: 那酒厂赔偿了吗?饭店赔偿了吗?还有生产粮食的农民是不是也得赔偿呀。 只要是没有灌他酒,就没有责任!有些人别人劝少喝,还会说别人小气,请客的人不会劝少喝的!都是成年人为啥别人替他的死亡买单? 适当照顾送一程也是应该的!同桌酒友有不舒服护送一下也是应该,这也是酒友的义务。 个人认为:从情理上讲,主人和朋友没有恶意,也没强行劝酒,却要各赔两万,很多人觉得难以接受。但从法律角度,共饮者对饮酒后的人有安全照顾义务,没劝阻、没护送回家,确实存在疏忽。 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喝酒后更不该执意骑车。同时也提醒大家,过年聚餐喝酒,不管多少,只要有人饮酒,一定要做好劝阻和护送,别让小事酿成悲剧。 欢迎关注@解豸说法. 百行德为首,万事法为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