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错之有?”新疆乌鲁木齐,患者因为胸闷,气短了20天,同时呼吸困难有10天了,

每日案论 2026-02-16 10:37:24

“何错之有?”新疆乌鲁木齐,患者因为胸闷,气短了20天,同时呼吸困难有10天了,他就去医院检查,结果在CT检查过程中,突发心跳骤停,离世了,患者家属认为,是医院的疏忽导致悲剧发生,他们要求医院赔偿32万余元。 吴某深呼吸了一口气,始终感觉呼吸不到底,气也上不来,他呼吸急促,胸更闷了,呼吸更困难了。 其实他胸闷,气短,已经有20天时间了,他总以为是小毛病,扛一扛就过去了,这样他都拖了20天时间,直到呼吸困难有10天时间那么长,他已经非常难受,他吃不好,睡不着,他这才想着来看医生。 他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情况有多么的糟糕,他来看医生,医生初步就诊断出,他心力可能衰竭,肺部可能有感染,呼吸也可能在衰竭,如果是这样,他的情况很危急。 通过会诊之后,医院的医生也给了一些治疗的方案,给他服用了一些药,这才让他做检查,进一步确定。 毕竟患者已经出现这些状况,有20天时间了,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确实需要经过各种检查,才能进一步确定病因。 就这样,吴某去做CT检查了,在做胸部检查的过程中,医生却突然发现吴某停止了心跳,他们赶紧停止检查,对吴某进行抢救。 或许是吴某本身的病已经很严重了,他们全力抢救,吴某依然无力回天。 毕竟这么严重的病,气短20天,呼吸困难10天,才来看病,这个吴某,真是没有把自己的身体当一回事,现在还没有进行再治疗,就扛不住了。 事情发生之后,吴某的家属,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家人,都已经送到医院了,都已经看医生了,医生都没有把他救回来,他们一口咬定,就是医生疏忽造成的悲剧。 发生这样的事情,家属这么认为,真的令人感到不可思议。 吴某在看病的过程中,医生只能根据会诊,根据吴某的症状,表现,以及感受,给出一定的治疗,他们也针对吴某的病情,给予一定的用药。 他们在吴某就医的过程中,已经做出了相应的措施,至于吴某的病因到底是什么?确实是需要经过检查才确诊的。 吴某是在做CT检查的时候,突然心跳骤停,并不是在就医或者治疗的过程中,心跳骤停的。 在这种情况下,其实吴某突然心跳骤停,应该是跟自己的身体原因,以及病情有很大的关系。 吴某因为自己的原因,突发紧急情况,失去生命,在这种情况下,把责任推给医生和医院,确实让医生和医院接受不了。 医生的职责是救死扶伤,医院是抵御病痛,守护生命的场地,这没有错! 但医生并不是圣人,并不是所有的患者来到医院,医生就能保住他们的生命。 如果患者本身的身体状况已经非常糟糕了,已经无力回天了,就算医生参与治疗,也不一定能够挽救患者的生命。 更何况吴某是在检查的过程中,突然身体出现情况离世的,这种情况下,把责任推给医生,确实有点不太合理。 医生和医院就是这么认为的,他们认为吴某的离世,应该是跟患者原有疾病有关,跟他们的治疗没有什么关系,他们的治疗没什么过错。 在他们的治疗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医生和医院当然不愿承担责任。 患者家属却不认可医院的说法,他们坚持认为就是医院有疏忽,吴某来到医院,医生已经参与了治疗,他们就不能有疏忽,吴某在检查的过程中离世,他们就是有过错的,所以他们起诉了医院,要求赔偿32万余元。 那么在这件事情的过程当中,医院是否需要赔偿呢? 一般情况下,如果吴某已经就医,医生参与了,医生就要密切的关注吴某的身体情况,如果在检查之前,医生没有判断出,吴某已经很严重了,不适合检查,却依然进行CT检查,这就有一定的过错。 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医生有过错的,但是如果医生已经进到了治疗患者的义务,吴某确实是因为身体原因,突发情况离世,那么医院就没有过错。 毕竟突发心脏骤停这种事情是很难说的,如果是在大街上,突然心脏骤停,失去生命,这找谁赔偿? 总不能,因为患者在某一个有人管理的地方,突然离世,就找这个地方的管理人索赔吧! 吴某的家属起诉之后,经过首次鉴定,这个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需要承担轻微的责任,也就是医院有一定的过错。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判决,医院需要承担20%的过错责任,需要赔偿5万余元,但医院不服,提起上诉,不过二审驳回了医院的上诉。 那么你认为医院需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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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03

用户10xxx03

78
2026-02-16 11:47

这家人才是专家,精准地让他死到医院

徐大

徐大

41
2026-02-17 10:53

不要学医不要学医不要学医

流浪的风

流浪的风

28
2026-02-17 10:45

我一个战友,前些时候周日还和我打过电话,周一觉得心脏不舒服,到医院检查了两天,说没啥大问题,准备第三天出院,凌晨发作,天亮拉回去了,就这么没了

海天一色 回复 02-18 14:54
心脏难受,呼吸困难,本人最有感觉,甚至仪器当时都未必测出来,心力衰竭的后果就是呼吸更困难,带来恶性循环,进而心肌因缺血氧而梗死。猝死是大慨率的。

taoniu0

taoniu0

22
2026-02-16 11:55

要是死在中医院,那会热闹非凡。

7ovic1i

7ovic1i

12
2026-02-17 17:14

感觉医院还是有部分责任的,毕竟初期判断或采取措施存在不足

6666666666 回复 02-17 18:04
刚来医院,检查都还没有检查完,医院哪知道病情,就算知道病情了,也不可能保证所有重症病人能好,你这么说就强人所难了,那是医院,又不是神庙

月小狐 回复 02-18 14:10
什么样才算足?不要检查?直接治疗?别逗了好吗

6666666666

6666666666

11
2026-02-17 18:03

这样医院都不敢收治重症病人了,都有死亡风险,死一个赔一个,谁敢治

12345 回复 02-17 23:40
心梗症状明显,却违反诊疗规范,和杀人有区别吗

缘来是你 回复 12345 02-18 10:27
怎么违反诊疗,你去医院要确诊是不是心梗要不要做检查,检查都还没做完就死了你还怪别人咯,就算确诊是心梗急救过程中也可能人没了

波乐经

波乐经

5
2026-02-18 08:06

一句话:去医院死了就该医院赔钱

平常人

平常人

5
2026-02-18 08:30

医生不是神,家属才是

冈布奥吉斯

冈布奥吉斯

4
2026-02-18 11:01

现在人心态都是这样,所有责任都爱推别人身上。平时高血压糖尿病不管理不控制,等心梗脑梗送来医院各种无理要求。

海天一色

海天一色

4
2026-02-18 15:07

家属和病人都有很大责任。医院也有责任。既然都胸闷20天了,呼吸困难,凭经验也是心肺的问题,应尽早看医生而不是硬撑,本人和人家属都没尽早重视。医生听了病人和家属的病情描述后,其码要给吸氧之类紧急处置,观察情况,然后再进一步检查确诊

雨润无声

雨润无声

4
2026-02-18 12:30

“吴某的家属起诉之后,经过首次鉴定,这个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需要承担轻微的责任,也就是医院有一定的过错。” 就这一句,就证明了纯粹的胡说八道!

用户10xxx13

用户10xxx13

3
2026-02-18 05:27

看了心里总不是滋味,我一生多次化险为夷,仅仅是医疗上,几次被三甲名院怀疑是恶性肿瘤,经不短期观察复检最后都排除了

用户10xxx13 回复 小城大事 02-18 14:47
谢谢你,奇怪的是我有多种不厉害的慢病,多年来几乎各种检查(不是我主动要求的)各种指标正常,大夫说罕见

小城大事 回复 02-18 06:39
那你可真的要注意了

用户10xxx77

用户10xxx77

3
2026-02-18 12:02

这也要赔的话,医院想开门看病,不得拉着保险公司撑腰啊

常客

常客

3
2026-02-18 09:49

这就是医患矛盾产生的原因吧

用户18xxx20

用户18xxx20

3
2026-02-18 09:38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小编是不是写错了?你了解这个含义吗?定这个就是医院存在严重的错误,怎么可能是你后面说的轻微责任。

用户10xxx64

用户10xxx64

2
2026-02-18 12:30

死在家了也得拉到医院孬好得让医院赔两个钱。

每日案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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