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的太轻!辽宁大连,一女子外出办事就把车停在路边,可才停了10分钟,回来就发现车上被贴了罚单。女子认为交警是“钓鱼执法”,要求撤销罚单。被交警拒绝后,女子竟然直接启动车辆,对着交警就撞了上去,导致交警骨折、多处擦伤。随后,警方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对女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网友:故意伤害都不为过! 一女子准备出门办事,由于出门的时候已经是8点多了,等女子来到目的地后,发现停车位早就停满了车子。 女子在转了一圈没有找到合适的位置,停车之后心一横便把车直接停在了路边。 女子心里想着自己就停几分钟而已,办完事之后就出来,应该不会被贴罚单。 可是越怕什么就越来什么,女子火急火燎的办完事情回来,竟发现自己的车窗户上被贴了一张违停处罚单。 女子被气的直跺脚,虽然他知道把车停在路边是一种违法行为,可是他却认为,前前后后也就是10分钟而已,对于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并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 就当女子自认倒霉时,正好看见一名交警正在往其他车子上贴罚单,女子见状立刻匆匆走了上去,他要找交警好好的理论理论。 刚一见面,女子便指着自己的那辆车质问交警为什么给他贴罚单? 交警被女子的话差点给逗笑了,在禁停路段停放机动车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怎么还理直气壮的? 不贴罚单,难道给你贴一张奖状吗? 不过女子紧接着说,违停确实不对,可自己才听了几分钟而已,就那么巧碰到交警贴罚单吗? 是巧合还是故意而为? 女子虽然没有直说,不过意思却已经很明确了,他怀疑交警是钓鱼执法。 女子的话让交警有些无奈,不过交警还是耐心的给女子解释,如果不服处罚的话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没有异议的话,请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该说的都已经说了,再加上交警正处在工作时间,还有很多违停的车辆需要处理,交警便不再理会女子准备继续工作。 谁知女子却纠缠不休,见自己说了半天,没有任何的效果,竟然一气之下上了车。 坐在驾驶位上的女子看着慢慢离去的交警,心中竟然升起一团怒火。 这年头挣点钱容易吗?就这几分钟就要被处罚,这口气女子实在难以咽下。 于是女子便启动车辆,对着交警就冲了过去。 虽然交警反应及时,不过由于女子车速过快,交警还是被撞倒在地。送至医院经检查发现交警被撞骨折,身体还有多处擦伤。 随后,警方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对女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刑法》第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也就是说,只要女子的行为被认定为妨碍公务罪,等待女子的是最高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这样的处罚已经算是很重的了。 不过却有人说,女子这是遇见贵人了。要知道女子之所以选择开车去撞交警,完全是为了发泄内心的不满。 作为一名成年人,明知道开车撞人会造成无法预估的后果,可女子依旧选择这么去做,这样的行为和故意伤害就有什么区别呢? 而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虽然两个罪名的量刑都差不多,不过在本质上却有明显的区别。故意伤害罪是侵犯他人的身体而妨害公务罪,目的是阻碍执法。 而通过女子的行为来看,女子开车撞向交警的行为,可不仅仅是为了阻碍执法。 不过也有人认为,交警在执行公务的时候确实存在不妥之处,虽然女子有违法行为,不过时间很短,并未对其他车辆造成影响,在这个时候,交警应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罚,绝对不能为了处罚而处罚。 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女子为了一张罚单而做出如此冲动的事情,最终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同时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对此你怎么认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