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丑外扬!山东,女子和老公结婚20年,老公只给她转过一次52.0和131.4元红包,女子以为丈夫不懂浪漫,可却发现他给另外一名女子转了88次特殊金额的转账,加起来一共21万多。更可气的是,自从他有了外心,就开始起诉女子离婚,前前后后起诉了8次! 据江西都市报道报道,情人节这天,丽丽将她的家丑外扬了。 丽丽说,她和老公结婚20年了,虽说两人老夫老妻了,没有年轻人那么甜蜜,可是哪个女人不喜欢浪漫?丽丽虽然不说,心里一直很羡慕。 丽丽以为老公是个木头疙瘩,不懂这些弯弯绕绕的,但俗话说,好男人是可以调教出来的,丽丽决定调教调教他。 经过丽丽多次拐弯抹角的暗示,老公终于开窍了,他给丽丽发过两次红包,一次52.0,一次131.4元。 虽然这两个红包很小,结婚几十年也只有这两次,丽丽还是高兴坏了。 可让丽丽没想到是,她的老公并不是不懂这些,而是他想浪漫的人不是丽丽。 自从2020年开始,丽丽的老公经常对丽丽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 而且,渐渐的丽丽的老公不仅仅是找事,而是开始向丽丽提离婚,立丽丽不同意,还以为是结婚久了,感情进入了疲倦期,可后来她才发现,自己遭受的冷遇,不过是老公移情别恋了。 丽丽发现,老公经常给一个女子曹某转账,每次几百到上万不等,少的时候发个520,多的时候13145.20元。 短短四年时间,丽丽的老公给曹某转了88笔转账,金额达到了21万多元。 丽丽一时之间气懵了,原来她的老公并不是榆木疙瘩,而是他将所有的温柔和浪漫都给了别人。 丽丽终于明白,老公为什么对她态度这么差了,明白了为什么他四年起诉离婚了8次。 丽丽回想起来自己这20年,觉得自己就像一个笑话,丽丽觉得,婚可以离,但是自己受的委屈得讨回来! 于是,丽丽起诉了那个第三者曹某,要求她返还夫妻共同财产21万元。 经审理认为,丽丽的老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曹某存在不当关系,违背了夫妻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违背了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夫妻忠诚是婚姻的基本准则,丽丽的老公婚内赠与曹某财产,不仅破坏婚姻关系,更违背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 丽丽的老公将婚内财产赠予曹某,违背了公序良俗,他的赠予行为无效。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丽丽的老公擅自将大额财产赠与曹某,属于无权处分,丽丽有权要求返还。 另外,《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丽丽老公未经丽丽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21万多元转给曹某,曹某取得这笔财产没有合法依据,损害了丽丽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因此曹某构成不当得利,需要将21万元返还给丽丽。 最终,经过庭前调解,曹某返还了丽丽18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丽丽和老公离婚,她可以在财产上要求补偿。 丽丽的老公背叛家庭,属于过错方,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丽丽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甚至要求老公给她一定的补偿。



qoyiwy
渣男渣男锡纸烫活该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