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苏中军区有一个司务长王新民贪污公款数十元。部队经过研究,认为王新民

微笑着前行 2026-02-12 14:33:03

抗日战争时期,苏中军区有一个司务长王新民贪污公款数十元。部队经过研究,认为王新民曾经当过伪军,恶习难改,必须严肃军纪,杀一儆百,决定执行枪决。开国上将钟期光知道后,立即带人赶过来,对部队领导说,不能杀,贪污几十元就杀头,太重了,可以劳动改造嘛,要给他重新做人的机会。 这一事件发生在苏中抗日根据地巩固发展阶段,当时根据地面临日伪封锁与物资匮乏双重压力,部队对经济纪律执行极为严格。王新民曾在伪军服役,加入新四军后担任司务长,负责伙食与经费管理,因贪占公款被查实。 部队党委作出枪决决定,既出于维护军纪的需要,也受旧军队习气与战时从严思维影响,未充分区分违纪情节轻重与改造可能性。钟期光时任新四军第一师政治部主任,长期负责部队政治工作与纪律教育,坚持实事求是处置违纪问题。 他当场核对违纪金额与事实,明确指出数十元贪污未造成重大损失,不符合极刑适用条件。他强调人民军队纪律的核心是教育挽救,而非简单处决,对有改造可能的人员应给予改过机会。 经钟期光坚持,部队党委重新审议决定,撤销枪决命令,改为劳动改造。这一处置既维护了军纪严肃性,又落实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政工原则,成为根据地纪律建设的典型案例。 钟期光始终以政治工作凝聚部队力量,在战时环境中坚守宽严相济的纪律尺度,既杜绝违纪行为滋生,又保护干部战士成长,为新四军赢得民心、壮大队伍提供了重要保障。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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