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湖南衡阳,男子给房子更换瓦片,将工程外包,施工期间,一瓦工在8、9米高的屋顶铲瓦面灰渣,不小心失足坠落,不幸身亡,出事后,男子给了瓦工家属10万,工头给了1万,谁料,家属觉得少,将男子和其他3个工人告上法院。 11万补偿换不来谅解,反倒让房主坐上被告席。 房主崩溃喊冤:工程已外包,瓦工是自身失足,我主动赔钱已是仁至义尽,凭什么告我? 这场悲剧的核心,更是农村千万房主可能踩中的坑——外包工程,真能一推了之? 2024年7月30日,衡阳县某村,房主屈某甲的两层半自建房瓦片老化,便按当地惯例,将换瓦工程以包工包料方式,外包给同村屈某乙等4名瓦工,仅口头约定工钱,未签书面合同。 屈某乙作为牵头工头,四人是临时施工队,无工商注册、施工资质及高空作业证件,约定工具、技术自行提供,工钱平分,属合伙做工。 8月2日三人进场施工,次日屈某丙加入,施工中屈某甲临时要求更换屋顶桁条和方条。 8月5日瓦片更换完毕,仅剩铲灰渣收尾,瓦工屈某戊登屋顶作业时,脚下打滑失足坠落,当场身亡。 事故后,屈某甲出于愧疚,主动拿出10万元人道主义补偿,工头屈某乙补偿1万元,但家属仍觉不足。 协商无果后,家属将屈某甲及另外3名瓦工告上衡阳县人民法院,索赔67万余元。 庭审中双方争议激烈,屈某甲辩称,自己与四人是承揽关系,农村换瓦无需高空资质,选任同村人符合惯例,无过错。 另一名被告屈某丁称,屈某戊打赤脚上屋顶,失足是自身疏忽导致。 家属则认为,屈某甲未核实施工资质,存在选任过失;四名瓦工合伙施工,应共同承担风险。 案件关键在于法律关系认定和过错划分,法院审理后查明,屈某戊铲灰渣是施工延续,并非完工后另行作业。 法院认定,屈某甲与四人构成承揽关系,四人内部属合伙关系,8、9米高空作业属特种作业,需相应资质。 最终判决:驳回家属全部连带索赔,按过错比例担责。 屈某戊明知高空危险未做防护,负80%主要责任;屈某甲未核资质,负20%赔偿责任;另外3名瓦工作为合伙受益人,各担4%补偿责任。 判决引发热议,有人觉得房主冤,也有人认可判决公道。 这场悲剧警示:农村建房装修,哪怕是换瓦小活,房主也需核实施工资质,切勿心存侥幸。 施工人员更要敬畏生命,做好安全防护,别让一时疏忽,毁掉多家人的幸福。 信源:瓦工在屋顶坠亡,房主等人被索赔67万元!湖南衡阳法院判了-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