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妻,也敢欺?”四川南充,男子带着女友和一兄弟聚餐到凌晨,散场后,男子让兄弟

运良说是非 2026-02-11 15:11:57

“朋友妻,也敢欺?”四川南充,男子带着女友和一兄弟聚餐到凌晨,散场后,男子让兄弟去他家睡,省得折腾,对方同意了,一觉醒来后,男子去买早餐,没想到,兄弟竟趁男子走后来到他的卧室,对着他还在睡梦中的女友动手动脚,女友惊醒后吓得当场报警,这下事情闹大了! 2月3号,安某和女友李某两人跟朋友张某一起吃了顿宵夜,结束已经到了第二天凌晨6点。 看着天都快亮了,安某想着回自己家近,便热情招呼朋友张某,说别折腾了,去我家凑合一觉,省得你再跑一趟。 张某也没客气,一口答应下来。 3人到了安某家,各自安顿。安某和女友李某在卧室休息,张某则在别处躺下。 谁也没想到,安某这份出于信任的收留,竟然养出了祸端。 到了上午9点。安某醒后看家里没早餐了,想着下楼买点油条豆浆,顺便透透气,就跟李某打了个招呼,披上外套出了门。 屋里就剩下还在熟睡的女友李某,以及原本在另一房间休息的朋友张某。 这时候,张某的心思活泛了。他听着安某下楼的脚步声远了,又知道李某还在卧室睡着,一种难以抑制的冲动让他鬼使神差地站了起来。 他轻手轻脚地推开卧室门,像做贼一样溜了进去。 看着床上毫无防备、正在熟睡的李某,张某的理智瞬间崩塌。 他凑近床边,伸出了那只不该伸的手,开始对李某进行猥亵。 李某睡得正沉,突然被一阵异样的触感惊醒。那种毛骨悚然的感觉瞬间让她头皮发麻,她猛地睁开眼,正好撞见张某那张猥琐的脸和正在实施的动作。 李某吓个够呛,大喊一句:你干什么? 她几乎是尖叫着吼出来的,声音因为愤怒和惊恐而颤抖。她下意识地抓起枕头狠狠砸向张某,整个人缩到床角,眼神里全是怒火和惊恐。 张某被这突如其来的呵斥吓了一跳,做贼心虚的他哪还敢继续,慌乱地想解释或者辩解,但李某根本不给他机会,一边死死盯着他,一边迅速摸过手机,手指哆嗦着按下了110。 “喂!警察吗?有人非礼我!在我家里!快来!”李某对着电话几乎是带着哭腔喊出来的,委屈和愤怒让她语无伦次,但核心意思很清楚:家里进了色狼,就在卧室! 张某一看李某真报了警,慌了神,想跑又不敢跑,只能僵硬地站在原地,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嘴里支支吾吾地试图找补:“我……我喝多了,我不是故意的……” 但这借口太苍白了。没过几分钟,警笛声就在楼下响起。 民警出警速度极快,冲进屋里时,张某甚至还没来得及从卧室退出来。 看着从天而降的警察,张某腿都软了,刚才的那点酒意和色胆瞬间化为乌有,只剩下满脸的惶恐和绝望。 到了派出所,面对民警的审讯,张某那点心理防线彻底崩了。 他很清楚,自己趁人熟睡干的这事,赖不掉。 监控没有,但受害人的陈述、出警时的现场位置,都证明了他没法抵赖。 张某耷拉着脑袋,说:我认,我都认。是我一时糊涂,看她睡着了,没忍住…… 他不敢看民警的眼睛,羞愧和后悔写在脸上,但他心里也明白,这世上没有后悔药。 很多人觉得,猥亵可能发生在黑灯瞎火的小巷子里,或者是陌生人之间。但现实往往更打脸。 像张某这样,顶着“朋友”的名头,在受害人家里、在受害人熟睡时下手,这种熟人作案更让人防不胜防,也更让人膈应。 别以为摸摸蹭蹭是小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猥亵他人是要被拘留的;如果情节恶劣,比如在公共场所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直接就能上升到《刑法》层面的强制猥亵罪,那是要坐牢的! 对于李某来说,这一场惊吓虽然短暂,但心理阴影恐怕需要很久才能消散。而对于安某来说,把朋友领回家却引狼入室,这种愧疚和后怕,估计够他难受好一阵子。 哪怕是再熟的朋友,该有的界限感不能丢。尤其是涉及到独处、休息这种私密场合,防人之心不可无。 遇到这种事,千万别忍气吞声,像李某这样第一时间报警,才是保护自己最硬的手段。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张某趁安某外出、李某熟睡无反抗能力之机实施猥亵,已构成典型的“猥亵他人”违法行为。 虽然事发地点为卧室等私密场所,但法律并未将猥亵限定于公共场所,利用受害人熟睡不知反抗的状态下手,主观恶性更深。 警方通报中提及“情节严重可能触犯刑法”,是指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如致人精神失常或具有恶劣情节,如多次实施,将依据《刑法》第237条以强制猥亵罪追究刑责。 目前张某被行政控制且供认不讳,大概率将面临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顶格行政拘留。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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