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乱港首恶分子黎智英被重囚20年!大快人心!   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在西九龙裁判

紫蓝谈社会趣事 2026-02-10 15:06:22

见证乱港首恶分子黎智英被重囚20年!大快人心!   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对黎智英及相关同案人员作出正式宣判,这一结果让所有关心香港法治与社会稳定的人都倍感振奋。   经过严谨、公正的庭审审理,黎智英所涉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均被依法裁定成立,作为乱港活动的核心首恶,他最终被判处监禁20年,法律的公平与威严在这一判决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一同涉案的其他人员也同步受到了法律的惩处,其中早前已认罪的“重光团队”成员李宇轩、陈梓华,分别被判处监禁7年3个月和6年3个月。   前《苹果日报》的多名高层也难逃法律制裁,林文宗、冯伟光、罗伟光均获刑10年,陈沛敏被判7年,张剑虹被判6年9个月。   所有判决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体现了司法的严谨公正,也让每一位参与乱港活动的违法者,都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在案件的量刑环节,控方曾提出以最高刑期作为量刑起点,原因是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性质特殊,远不同于普通刑事案件,黎智英作为乱港首恶,主动勾结外部势力、煽动社会对立,对香港的社会秩序与国家安全都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理应受到严厉惩处。   最终法庭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判处其20年监禁,这一结果既坚守了司法独立原则,也契合了公众对正义的期待,更对所有抱有乱港企图的不法分子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让所有人都清晰认识到触碰法律红线的严重后果。   早在黎智英被香港警方国安处依法拘捕时,就有正义人士在其住所外留下警示文字,以此劝勉广大青少年不要被别有用心之人蛊惑,更不能以身试法毁掉人生。   当时留下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等话语,如今都一一应验。   黎智英长期利用舆论工具煽动仇恨、荼毒青少年、甘当外部势力马前卒,肆意破坏香港繁荣稳定,如今终于在法律的审判下,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彻底埋单。   此次判决不仅是对黎智英个人的惩处,更是香港法治精神的有力彰显,也再次明确了国家安全不容侵犯、香港的繁荣稳定不容破坏的底线。   任何试图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这是不可撼动的法治原则。   大家对此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下您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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