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廷杖制度的发展和泛滥的原因 “廷杖”指的是在朝廷或朝堂上对朝臣施行的杖刑。

平安说过这个去 2026-02-09 21:27:19

明朝廷杖制度的发展和泛滥的原因 “廷杖”指的是在朝廷或朝堂上对朝臣施行的杖刑。用一般的话来说,就是用棍子打官员的屁股。比起杖刑打,廷杖并不是法律上的明确规定,而是一种不属于法律的惩罚。 午门之外,一根木杖落下,朝臣的命运就此改变。明朝近三百年,廷杖从偶尔出现变成司空见惯,甚至发展到一次杖死十几人、上百人跪哭的极端场面。究竟是什么让这项非正式的刑罚,从洪武初年的零星惩戒,变成正德嘉靖时期的血腥常态?皇帝的个人意志、祖训的惯性、宦官的推波助澜,还是士大夫与皇权之间无法调和的矛盾?这些因素交织在一起,究竟如何一步步把廷杖推向泛滥的顶峰,又为什么到晚明突然急剧减少?答案藏在明代政治最黑暗的那几页里。 朱元璋建立明朝后,吸取元朝因吏治松弛而亡的教训,把重典治吏定为基本国策。洪武八年刑部主事茹太素上书触怒皇帝,被当场杖责,此事成为廷杖在明代有明确记载的开端。此后工部尚书薛祥、皇侄朱文正等人相继杖毙。群臣集体上书反对,认为大臣有罪应诛杀而不该受辱,朱元璋完全不予理会。廷杖由此成为皇帝直接震慑百官的手段。虽然洪武时期使用次数有限,但已为后来泛滥埋下种子。 洪熙宣德两朝,廷杖发生较少。洪熙帝在位不到一年,侍读李时勉因劝谏不当被金瓜击肋,几乎丧命。宣德朝记录更是稀疏。这段时间廷杖处于低频状态,尚未形成制度性惯例。永乐朝朱棣对臣下极为严厉,但主要依靠杀戮和监禁,廷杖并未成为主要工具。 正统朝以后情况急转直下。王振专权期间,殿陛行杖变成常规操作。景泰朝群臣为复立英宗之子为太子集体上书,景帝下令全部杖责,大理少卿廖庄迟到一年后仍被补杖八十,贬官。成化朝开始出现南京午门杖责,南御史李珊等人因奏疏小错各杖二十。这些事件标志廷杖从零星惩戒转向经常性使用。 正德朝廷杖规模明显扩大。武宗计划南巡,舒芬、黄巩等官员联名劝阻,被一次性杖责一百四十六人,其中十一人死亡。官员罚跪五日后受杖,事后首倡者降职,其余人夺俸或除名。尽管造成大量伤亡,南巡最终取消。这次事件显示廷杖已能直接左右重大决策。 嘉靖朝大礼议成为廷杖史上最惨烈的篇章。嘉靖帝坚持追尊生父为皇考,群臣二百二十余人跪哭力争。皇帝下令杖责一百三十四人,十七人杖毙,多数幸存者终身残疾。嘉靖在位四十五年,廷杖事件频繁发生,杖杀朝士数量远超前代。隆庆朝刑部尚书也因奏折被杖六十贬为庶人。 廷杖泛滥的根本原因在于它完全脱离《大明律》的程序约束。《大明律》规定杖刑需经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层层审核,耗时长。廷杖则只凭皇帝一句话,立即执行,无需任何法律依据。这种法外之刑成为皇帝宣泄怒气、压制异议的最快捷工具。朱元璋的重典祖训被后代继承并放大,宦官集团借机推波助澜,王振、刘瑾、魏忠贤时期廷杖常用来清除政敌。 万历后期神宗长期不上朝,奏疏多被留中,廷杖使用大幅减少。天启朝李应昇上疏请废廷杖,魏忠贤一度停用。崇祯即位后短暂恢复,但随着北京陷落、崇祯自缢,明朝灭亡,廷杖制度彻底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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