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向公司出资后,是不是就自然成为公司股东呢?
有些自称股东的人在公司没有登记,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股东
如果没有进行登记,投资人、公司、股东之间很容易引发纠纷,如果公司经营不善,投资人可能会否认出资属于股权投资,而认为是借贷,向公司追索借款;如果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要分红,其他股东则可能会主张该出资仅是借款,不承认出资人的股东身份。
投资人作为发起人缴纳注册资本,必须在投资协议中约定自己股东身份确认及股权质押、转让是公司股东,确定自己的名字记录在股东名册上;办理公司登记注册时,也应该在股东信息中录入自己的身份资料。
投资人向某公司出资后,并不代表自己就理所当然地具有了法律上所认可的股东身份,投资人在出资后必须要求公司出具相关材料证明自己具有公司的股东身份并及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如果公司没有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履行实际出资义务的投资人还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确认股东身份。
诉讼中若要确认自己是公司股东或享有股东资格,需要向法庭提交证据予以证明。公司设立协议、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以及登记档案中的记载是最直接有效的证据。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以及收取公司的盈余,也可以较为有效地证明。
由杨军、陈伟松、温忠波主编、陈杰、许成涛、黄太阳任编委的《股权微咨询:实战应用68课》已经在各书城、京东、天猫、当当、拼多多开售!恭喜几位朋友成为新书《股权魔法:企业资本运作高参》编委,欢迎你也加入,快速打造IP、主动变现更轻松!有意详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