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伦敦炸弹小队何去何从? 自从上回爆出小伦敦的四个同胞在家里手搓炸弹的新闻以后,这事件属于是彻底引爆了小伦敦,小加村的舆论圈,甚至是通过网络火到了国内。 这几个小兄弟的帅照也是传得哪哪都是,我这里就不贴了。 原本以为只是普通的治安案件,结果 CBC 的最新报道直接把画风带偏了:这几个人竟然在小伦敦的民宅里秘密研发“反无人机武器系统”(Anti-drone weapons system)! 真的是,失敬,失敬! 最近吃瓜的帖子汗牛充栋,这里,咱们来深挖一下这起震惊小伦敦的案件背后的“法律雷区”。 都是华人,我也希望他们只是在做科研,警告一下,罚罚款也就罢了,可惜,这次事件的性质可能挺严重,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维度来分析他们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1. 制造与持有爆炸物 (Criminal Code s. 81 & 82) 这是本案的核心。加拿大《刑法典》对爆炸物的管控近乎严苛: 违反法律:即使他们没有主观伤人的意图,但根据第 82(1) 条,无合法借口(without lawful excuse)制作或持有爆炸性物质本身就是犯罪。 面临处罚:单纯的非法持有最高可判 5年监禁;如果被认定有意图危害生命或造成严重破坏,最高刑期可达 14年甚至终身监禁。 2. 非法持有上膛枪械 (Criminal Code s. 95) 警察在追捕过程中发现的“上膛枪械”(Loaded Firearm)是另一个重磅炸弹: 面临处罚:如果按可起诉罪行起诉,最高可判 10年甚至14年监禁。虽然之前的强制性最低刑期(3年)在一些判例中被挑战,但对于涉及此类“军工背景”的案件,法官判刑往往会非常重。 3. 爆炸物法案违规 (Explosives Act) 除了刑法,他们还违反了《爆炸物法案》(Explosives Act): 面临处罚:根据该法案,非法制造爆炸物可面临最高 50万加币的罚款 或 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4. 国家安全(National Security) 由于涉及“反无人机武器系统”这种敏感技术,RCMP(皇家骑警) 国家安全调查小组的介入意味着此案可能被提升到反恐或危害国家安全的高度,指控将更加复杂。 总结一下: 这几位年轻人可能面临的是数年甚至十数年的监禁,以及永久的刑事犯罪记录。不禁让人唏嘘。 加拿大法律 法律科普 小伦敦 LondonOntario UWO 留学生必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