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一男子经营五金场,一日,民警突至,从厂里搜出1746个螺母,这些螺母被认定为枪支散件,男子坚称螺母是玩具商定制,用于玩具水枪,庭审时,审判长拿螺母往同款螺具上拧却未拧上,可男子仍被判4年刑,男子不服当庭上诉,却迟迟等不来二审,为打官司,男子家已花300多万,工厂停工。 (来源:九派新闻) 男子家的五金厂开了多年,一直本本分分做生意,和周边邻居关系也不错,家里孩子还小,妻子操持家务,男子一心扑在厂里,想着多赚点钱让家人过得更好。 那天民警突然到厂里搜查,男子整个人都懵了,他怎么也没想到,那些按玩具商要求生产的螺母,会被认定成枪支散件,他拼命解释,说这些螺母就是给玩具水枪用的,可民警根本不听,直接把他带走了。 男子被带走后,家里乱成了一锅粥,妻子四处打听消息,想找律师为丈夫辩护,可这官司哪有那么好打,家里为了请律师、交各种费用,花了300多万。 原本红红火火的五金厂,也因为这场官司停工了,工人走了一大半,只剩下3个老员工还愿意留下来帮忙看厂。 孩子还小,不懂爸爸为什么突然不见了,每次问起来,家人只能强忍着泪水,骗孩子说爸爸去国外赚钱了,很快就会回来,可这谎言能瞒多久呢?家人心里都没底。 一审开庭的时候,男子在法庭上大喊冤枉,他说自己根本不知道这些螺母会被认定成枪支散件,玩具商找他生产的时候,也没说过这回事。 审判长现场测试,发现螺母拧不上同款螺具,可这似乎并没有改变什么,最终,法院还是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判处男子有期徒刑四年。 男子不服判决,当庭上诉,可二审就像石沉大海,一直没有消息。 家人每天都在焦急地等待,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有个结果,他们不明白,明明就是按客户要求生产的东西,怎么就成犯罪了呢? 玩具商那边,也一直坚称自己只是要生产玩具水枪的配件,根本不知道这些螺母会被认定成枪支散件,他们说和男子合作多年,一直都很顺利,没想到会出这种事。 这起案件的争议点就在于:这些螺母到底算不算枪支散件。 男子认为,螺母是按玩具商要求生产,用于玩具水枪,不能算枪支散件。 而警方则认为,这些螺母与AR - 15步枪枪管螺母结构、尺寸基本一致且可互换,符合枪支散件的特征。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未经许可,擅自制造、买卖枪支的行为。这里的枪支,包括枪支散件。 如何认定这些螺母是不是枪支散件呢? 根据枪支管理法规定,枪支散件是指未经组装,但能与其他部件组合成枪支的零部件。 在这个案件中,关键就在于这些螺母是否能与其他部件组合成枪支。 警方认定这些螺母是枪支散件,是因为它们与AR - 15步枪枪管螺母结构、尺寸基本一致且可互换。 可男子一方认为,这些螺母是按玩具商要求生产,用于玩具水枪,不能仅仅因为结构、尺寸相似就认定是枪支散件。 从证据角度看,警方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些螺母确实能用于组装成枪支,仅仅结构、尺寸相似,可能并不足以认定。 比如,这些螺母在玩具水枪中的用途是什么,是否有其他证据证明它们不能用于组装枪支。 而且,男子称是按玩具商要求生产,是否有相关的合同、订单等证据支持。如果有,那么男子在主观上可能并没有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的故意。 根据刑法规定,构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不仅要有客观行为,还要有主观故意。 如果男子确实不知道这些螺母会被认定成枪支散件,也没有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的目的,那么就不应该构成此罪。 最终,法院一审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判处男子有期徒刑四年。 可这判决结果,却让男子一家难以接受,他们觉得太冤了,明明就是正常做生意,却落得这样的下场。 根据刑法规定,构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要有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的行为,并且有主观故意。 在这个案件中,男子称是按玩具商要求生产螺母,用于玩具水枪,如果有证据证明男子确实不知道这些螺母会被认定成枪支散件,也没有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的目的,那么男子就不构成此罪。 比如,男子和玩具商有明确的合同约定,螺母用于玩具水枪生产,且男子没有将螺母销售给其他可能用于组装枪支的对象。 如果男子明知这些螺母可能被用于组装枪支,还继续生产销售,那么就构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 但目前从案件情况看,男子一直坚称自己不知情,所以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确定男子主观上是否有故意。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一起来讨论一下吧!这起案件中,男子是否构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