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接受私了!”江苏连云港,一女子养了一条萨摩耶,平时都是放在小区的笼子里,可前

雪饼说 2026-02-02 20:57:59

“不接受私了!”江苏连云港,一女子养了一条萨摩耶,平时都是放在小区的笼子里,可前几天两名熊孩子竟然玩烟花时给笼子点着,狗狗在笼子里活活被烧死,事后孩子家长愿意私了赔偿6000块,但女子却表示完全不接受,必须在小区公开道歉 监控视频显示,当时两个孩子对着狗笼外玩烟花,一个孩子把烟花丢进笼子里,没多久,狗笼里就开始冒烟。孩子们没有立刻离开,而是站在一旁观看,直到火势越来越大,才意识到情况严重。狗狗的惨叫声让人听了心疼 姜女士表示,她和家人非常疼爱这只狗,它已经陪伴了他们7年,狗狗的离世让他们痛心不已。更让她感到难过的是,事情发生后,两个孩子家属提出了6000元的赔偿,但她觉得这不仅仅是钱的事。她坚持要求孩子的家长在小区业主群里公开道歉,给狗狗和家人一个交代 她觉得,这不仅是对自己心爱的宠物的公道,也是对那些关心这只狗的邻居和小区居民的尊重 不少网友把重点放在笼子位置上,有网友质疑,为何把狗笼放在小区公共场所? 姜女士回应说,这只狗一直在这个地方养着,邻里关系和谐,小区里的孩子们都非常喜欢它,经常喂它,物业也从未反对。她认为,如果当时物业明确不允许,他们早就不会让狗狗待在那儿了 从这件事的结果来看,笼子的位置并不是最重要的部分,关键问题还是两个孩子的不负责任和缺乏安全意识。放烟花本身就带有潜在的危险,而把烟花扔进狗笼里,更是直接引发了悲剧 《民法典》中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个事核心在于两名男孩的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从监控视频看,他们向狗笼内扔掷点燃的烟花,直接导致了火灾的发生,其行为明显存在主观上的过失(或放任),符合“过错”的构成要件,应当对狗主人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侵权责任 由此来看,姜女士拒绝“私了”并要求公开道歉,是她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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