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离世前留3000万给未成年女儿深圳一位蒋女士的事,最近闹得沸沸扬扬。她47

小豆评科技啊 2026-02-01 08:41:58

女子离世前留3000万给未成年女儿 深圳一位蒋女士的事,最近闹得沸沸扬扬。她47岁那年得了卵巢癌走了,临终前把所有事都安排得明明白白,核心就是把3000万的房产和存款,都留给了两个未成年的女儿,可这事最后却闹上了法庭,原因特别揪心。先把事儿捋清楚,别被绕晕。蒋女士走之前一个月,刚和第三任丈夫张先生离了婚,分给了张先生4套房子(深圳3套、惠州1套)加230万补偿款,算下来价值1000多万,当时协议里说好两个女儿归蒋女士抚养,张先生不用出抚养费。离婚第二天,蒋女士就立了遗嘱,不光把3000万留给女儿,还指定自己认识15年的好友王先生,做女儿的第一监护人,把自己三家公司的股权全赠给了王先生,遗嘱执行人是王先生的妻子。等蒋女士去世后,张先生才知道这些安排,当场就炸了。他觉得自己是孩子亲爹,监护权凭啥给外人?而且他认为,蒋女士把股权赠给王先生,肯定是附了条件的——就是让王先生抚养女儿,现在王先生没实际养孩子(孩子最后还是跟着张先生),这股权就该还回来,还要求王先生每月给10多万抚养费、房贷和监护费,甚至质疑蒋女士立遗嘱时精神不清醒(蒋女士之前有过抑郁、精神障碍就诊记录)。于是张先生就把王先生夫妇告上了法院,诉求很明确:要么把股权交出来,要么给380万股权收益,再按月给钱养孩子。可法院最后判了,蒋女士的遗嘱是有效的,股权归王先生没毛病。为啥?因为遗嘱里写的是“希望”王先生照顾女儿,这只是情感寄托,不是法律上的义务,而且蒋女士立遗嘱时神志是清醒的,公证程序也合法,股权和监护权是两码事,不能绑在一起说。这事网上吵翻了,有人说蒋女士糊涂,放着亲爹不信,偏信外人;但更多人能理解她的顾虑——作为妈妈,她怕自己走后,前夫拿着女儿的3000万再婚,孩子受委屈、守不住财产,所以找了知根知底的好友托底,还特意规定女儿22岁才能继承财产,中间由专人管理,就是想给孩子留个安稳的未来。现在张先生败诉了,还得承担7万多诉讼费,但他说要继续上诉。其实这事没有绝对的对错,蒋女士的初衷是护女心切,张先生作为亲爹想要监护权和孩子的保障也能理解,可最后闹到对簿公堂,最受伤的还是两个未成年的女儿。说到底,这就是一位母亲临终前,用自己的方式给孩子铺的路,只是这份爱,太沉重也太无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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