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上班期间顶撞上司,上司怒骂其“滚蛋”,谁知男子真的就“滚”回了家,此后半个月都未曾打卡上班。老板知道后以旷工为由将男子开除,谁知男子却申请了劳动仲裁,称自己只是在执行老板的决策,老板却非法解除了劳动合同。仲裁并未支持男子,男子将老板告上法院,法院判了! 这事说起来也挺让人唏嘘的,发生在2020年的上海,主角是在一家公司干了8年的老员工彭某,都做到综合管理部经理了,手里还有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当于有了“铁饭碗”,一般情况下公司想开除他,得赔不少钱。 变故发生在2020年5月15号下午,因为跨部门协作的事,彭某和大老板吵了起来,吵得挺凶,老板一时气急,拍着桌子指着门口就喊了句“滚蛋”。 彭某愣了一下,没再多说,收拾好自己的私人物品,真的就转身离开了公司,谁也没想到,这一离开,就是整整半个月。 这半个月里,彭某从来没去公司打卡,考勤记录上全是旷工的标记,但奇怪的是,公司这边一点动静都没有。 行政部门既没给彭某发过返岗通知,也没人跟他对接工作交接的事,甚至都没人打电话问问他,到底还来不来上班。 其实公司也不是联系不上彭某,5月22号的时候,公司有人给彭某打过电话,但通话里压根没提让他回来上班的事,就这么眼睁睁看着他一直“旷工”。 直到5月29号,彭某带着妻子回到公司,想跟老板讨个说法,老板却只说了一句“回家等通知”,彭某又听话地回了家。 可彭某没等到通知,等来的却是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就是他连续旷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想着这样就能零成本把他开除。 之后彭某就申请了劳动仲裁,说自己是听了老板的话才回家的,不是旷工,公司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但仲裁并没有支持他的诉求。 彭某不服气,又把公司告上了法院。一开始一审法院也觉得,成年人在职场该有判断力,“滚蛋”就是老板的气话,不是正式指令,彭某自己不上班,就是旷工,所以也支持公司的决定。 直到二审的时候,上海二中院换了个角度看这事,重点查了公司这半个月的行为。 法院认为,公司明明能联系上彭某,却不催他返岗,彭某回来后还把他往外推,这就是故意制造模糊,诱导彭某旷工,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最终,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判决公司赔偿彭某15.98万元,这笔钱,相当于给老板的任性买了单,也给所有管理者提了个醒。 大家对此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下您的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