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防夜防,家贼难防!”上海松江,一女子因家中奢侈品失窃,便找到与其同住的保姆询

沛山评生 2026-01-27 18:58:07

“日防夜防,家贼难防!”上海松江,一女子因家中奢侈品失窃,便找到与其同住的保姆询问是否拿了她的东西。对此,保姆则矢口否认,为了自证清白,她还主动打开行李让女子查看,不料,在保姆的包内还真发现了女子丢失的物品。女子见状,意识到情况不妙,遂赶紧报警。待警方将保姆抓获后,在铁证面前,她仍满嘴谎言,不是辩称自己整理物品时误装,就是表示自己受到了他人的威胁。经核算,保姆总共偷走了女子家中高达80多万元的财物,最终卖钱所得19万余元。结局亮了! 女子陈某是郭女士雇佣的住家保姆,平日主要负责日常的家务打理。 郭女士因工作繁忙,常需出差,对陈某颇为信任,不仅让她全权负责居家照料,还允许其自由出入家中各个区域,未曾对贵重物品特意设防。 也正是基于这份信任,让陈某逐渐滋生了贪念。 2024年8月,郭女士准备出差收拾行李时,发现好几个奢侈品牌包竟离奇消失。 因为家里常住的只有她和陈某,郭女士便试探询问,陈某矢口否认。 为保财物安全,郭女士让陈某暂时搬离。 没想到陈某为自证清白,竟主动打开包让郭女士查看,可能是陈某忘了自己偷拿的物品还未转移,这一查让她直接暴露——郭女士当场在包中看到了自己的奢侈小包和多件配饰。 在惊讶之余,她果断报了警。警方到达现场后,将陈某带走。 经过盘点,郭女士发现,家中有数十个奢侈品包、黄金首饰、名牌服装不见踪迹,总价值达80多万元! 后经警方调查证实,陈某曾多次到回收店变卖这些财物,成交了30多笔,销赃获利达19万余元。 可在铁证面前,陈某却耍起了赖皮,彻底不账了:她一会儿说“整理物品时顺手放包里忘了拿”,一会儿称“想给女儿用用就还,却丢在地铁上了”,后来更编出“被陌生人迷晕拍隐私照、威胁卖包”的谎话。 但证据不会说谎,她卖包时讨价还价,完全是自主交易,供述前后矛盾,根本站不住脚。 事后,警方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检方以盗窃罪对陈某提起了公诉。 常言道:“人心不足蛇吞象!”陈某原本拿着高额的雇佣费在郭女士家中安稳工作,可她却因贪念作祟,觊觎郭女士的贵重财物,最终竟发展成监守自盗,辜负了郭女士的信任,也触犯了法律的底线!其最终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毫无疑问,陈某的行为已然构成盗窃罪,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的,构成盗窃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陈某利用住家保姆的身份,在郭女士家中实施盗窃,属于司法解释中明确的“入户盗窃”情形。 在具体盗窃数额上,根据盗窃数额按财物实际价值认定为80余万元,已远超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其刑期一般在10年以上。 最终,法院综合全案审理后,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50000元;责令陈某依法向郭女士退赔违法所得。 总之,贪婪就像一团烈火,最终将陈某烧的体无完肤! 当然,这也提醒大家,一个人要有最起码的底线,绝不能因一时贪念,而触碰法律红线,辜负他人信任。 无论有何所求,唯有走正道,方能心安理得、行稳致远。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注:图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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